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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秀梅指出,若經確認初瓦、嚮辣的廚工確實有抱病上班情事,依據《食安法》可處6萬元至2億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可以命其歇業、停業一定期間、廢止其公司、商業、工廠之全部或部分登記事項,或食品業者之登錄,且一年內不得再申請重新登錄。
此外,若確認餐廳人員造成食物污染,並導致用餐者的健康危害,吳秀梅表示,依據《食安法》,情節重大足以危害人體健康之虞者,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8000萬元以下罰金;致危害人體健康者,處一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1億元以下罰金,如果致人於死,甚至可能涉及《刑法》,處以無期徒刑也有可能。
針對藏壽司疑似食物中毒事件,目前有3名顧客的人體檢體出現諾羅病毒陽性、廚工則都是陰性。吳秀梅進一步說明,相關食品檢體目前都沒有檢出異常、還有部分正在檢驗中,環境檢體也還在處理階段,至於針對藏壽司全台分店的稽查,已完成55家,其中32家合格、21間限期改正、2間暫停作業。
對於前述食物中毒事件可能的共同病源「諾羅病毒」,基層醫療協會秘書長羅源彰指出,諾羅病毒除了通過糞口傳染,在人口稠密處,甚至有可能通過飛沫傳染,因此若餐廳廚工、員工抱病上班,除了可能直接污染食材、器皿外,與其在同時間工作的同儕都有感染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