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把人權跟廢死劃等號!他曾辦殺人案懂家屬的痛:原諒兇手非義務

▲國民黨立委吳宗憲曾任檢察官承辦殺人案。(圖/資料照片)
▲國民黨立委吳宗憲曾任檢察官承辦殺人案。(圖/資料照片)

記者余祥/台北報導

針對死刑是否違憲,憲法法庭昨日進行言詞辯論,曾任檢察官的國民黨立委吳宗憲沈痛表示,過去承辦殺人案件,深刻體會家屬心中的痛苦,那絕非許多人權團體或者大法官用一個看戲的角度、置身悲劇之外所能夠體會,甚至去指責被害者與家屬「你們為什麼不尊重人權」、「你們為什麼不原諒加害者」,他呼籲社會、政治人物和法律學者們,請你們骨子裡還是要記得「對好人更好,對壞人更壞」,更記得「原諒是家屬的權利而不是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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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宗憲指出,去年新北割喉案的家屬曾經寫信給他,家屬在信中提及:「請人權團體還給我小孩他的生命權,那麼我就不用再糾結了。兇手在逞凶時兇殘至極,也沒有留給我兒子一點『生的機會』。」

吳宗憲說,殺人犯在犯罪時瞬間就要了別人的命,但是社會是完全不考量時間、成本,用所有力量進行偵察,給予犯罪者完整的答辯程序、保障和救濟,殺人犯才有可能判處死刑。「比較兩者,還看不出來天秤如何傾斜向加害者嗎?」

吳宗憲強調,原諒加害者是被害者家屬的權利而非義務!如今的在監死刑犯身上都背著一條甚至數條人命,任何人都請不要強迫被害者家屬原諒這些窮凶極惡的兇手!

他也呼籲大眾、大法官、政黨,不要動不動把死刑跟人權畫等號:以美國、日本、韓國、新加坡等人權國家為例,他們都還存在死刑,也沒有人因此譴責其為「人權劣跡斑斑的國家」;反觀俄羅斯在2010年就廢死了,但也從未因此為世人讚揚為人權國家。所以,請這些基於政治考量或是黨綱需求而支持廢除死刑的人,不要動不動拿出人權的大帽子扣在死刑上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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