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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宗憲說,殺人犯在犯罪時瞬間就要了別人的命,但是社會是完全不考量時間、成本,用所有力量進行偵察,給予犯罪者完整的答辯程序、保障和救濟,殺人犯才有可能判處死刑。「比較兩者,還看不出來天秤如何傾斜向加害者嗎?」
吳宗憲強調,原諒加害者是被害者家屬的權利而非義務!如今的在監死刑犯身上都背著一條甚至數條人命,任何人都請不要強迫被害者家屬原諒這些窮凶極惡的兇手!
他也呼籲大眾、大法官、政黨,不要動不動把死刑跟人權畫等號:以美國、日本、韓國、新加坡等人權國家為例,他們都還存在死刑,也沒有人因此譴責其為「人權劣跡斑斑的國家」;反觀俄羅斯在2010年就廢死了,但也從未因此為世人讚揚為人權國家。所以,請這些基於政治考量或是黨綱需求而支持廢除死刑的人,不要動不動拿出人權的大帽子扣在死刑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