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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為促進新南向旅客來台並兼顧國家安全,觀宏專案策進作為除加強源頭管理及落實審查機制之外,還包括違常事件及業者控管,並積極配合內政部移民署查緝作業。
觀光署進一步說明,國外組團業者須經本署駐外辦事處及各國觀光主管機關推薦,經觀光署審核通過始得列入指定旅行社名單,且名單定期檢討,訂定除列之退場機制,業者如有經營異常或送客成效不彰等情事予以除列。觀光署亦將持續透過台越觀光合作會議籲請越方提供相關資訊,以掌握越南旅行社動態。
在違常事件及業者控管部分,觀光署表示,觀宏專案實施期程以1年為期,屆期前與相關單位召開討論並經送交行政院核定後始得續辦,歷年已多次滾動調整以符實需。現今實施「觀宏專案」較112年規範相較,已針對國外指定旅行社與國內接待社不同違規情形分級訂定停權管制規範,同時設有除列之退場機制。
此外,脫團旅客查緝作業及成效是由移民署辦理,觀光署指出,若有發生脫團情事,國內接待社均依時限通報且海外組團社亦積極協助與脫團團員家屬聯繫勸說返國,協助移民署儘速查緝到案。
觀光署強調,東南亞市場新富人口漸增,包含如日、韓等國家亦積極爭取東南亞新興國家客源,簡化簽證措施吸引旅客到訪。我國於疫後自111年11月11日重新接受觀宏專案觀光團申請至113年4月30日,計有約7.4萬名團體旅客循觀光專案簽證來台旅遊,對於振興國內觀光產業及整體台灣經濟而言,貢獻極大,因此,將會同相關單位持續滾動調整觀宏專案,爭取旅客來台旅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