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在太離奇!中國江蘇一名男子花人民幣198萬(約新台幣889萬元)買下市中心一間的裝潢精美的中古屋,從未認真檢查過房子的每個角落,一家人開心住了7年多,直到近日才發現房子裡有個神祕地下室,入口就隱匿在樓梯間牆後,而且更誇張的是前屋主改造成帶有酒吧的舒適秘密基地,還不時來地下室小住,十分離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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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中國媒體報導,住7年才發現家裡原來有地下室的李先生發現真相後,先是質問張姓前女屋主為何隱瞞,前屋主張女士回說:「我當初賣給你的是房子,可沒說過包括地下室。」而當初的購屋合約中,也確實沒有列出地下室,一時間是非難定。

▲竹科一名25歲張姓工程師在9月7日晚間在北市信義區酒吧與朋友聚會,隨後挑戰店家舉辦的飲酒挑戰賽,狂灌700毫升「斷魂百香果」調酒,結果隔(8)日被發現猝死在百貨公司廁所。(示意圖/Pexels)
▲前屋主張女士把地下室改造成舒適秘密基地,還設有小酒吧。(示意圖/取自Pexels)
李先生憤而告上法院,法院二審最終判決,認為地下室雖然沒有明確列入購屋合約中,但是根據房屋的結構和實際情況,合理推斷地下室是房屋整體功能的一部分,對房屋價值有直接影響。

法院認為,前屋主在交易時沒有如實告知買家有地下室,違反了誠信原則,造成了買家的誤導。因此,法院判決前屋主張女士不只要把地下室還給李先生,還得為自己占用7年賠錢補償,也確認李先生擁有地下室使用權。

台灣常見「前屋主、前租客」戶籍沒遷走 專家教一招解決

雖然類似情形不太可能會發生在台灣,但是台灣常見,買房後發現「前屋主遲遲沒有戶籍遷出」或是「前租客沒把戶籍遷走」,不只會經常收到前屋主、前租客知名的信件,要繳房屋稅時也可能因此要負擔較高額的非自住宅稅率,該怎麼辦呢?

其實要解決上述困擾不是太難,房產粉專「賣厝阿明」建議,房屋所有權人可向戶政機關申請「逕遷」,只要備好「房屋所有權狀」、「房屋所有權人或是委託書與受託人的身分證」或「可證明承租人已不住在此的證明文件」,到房屋所在地的戶政事務所申請,戶政事務所核實後,就會把前屋主或前租客的戶籍遷出囉。

▲新北市汐止戶政事務所近日接獲多起民眾查詢案,表示接到戶所電話聯繫,要求核對個人資料。(圖/新北市民政局提供)
▲房屋所有權人持相關資料就可向戶政機關申請「逕遷」,把前房客、前屋主的戶籍遷出你的家。(示意圖/新北市民政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