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今(23)日提醒,從今年7月1日起,將實施3項新制度,包括私立公墓、骨灰(骸)存放設施管理費新制、殉職公務人員殯葬費用減免,以及建築物防空避難設備,納入公共安全檢查及申報範圍,這3項新制度不僅加強保障消費者權益,更能提升建築物防空避難設備的使用安全,提升民眾面臨危機時的應對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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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立公墓、骨灰(骸)存放設施管理費新制

針對私立公墓、骨灰(骸)存放設施管理費新制,內政部表示,依據《殯葬管理條例》修正內容,從7月起私立公墓、納骨塔業者向消費者收取的管理費,應該必須分別存入「日常支出」及「急難支出」兩個專戶,並且專款專用,刪除殯葬設施經營管理基金制度,由管理費「急難支出」專戶取代。

也新增設施建築物必須強制投保,以及業者如果停止經營時,要訂定資金移轉與代管機制,確保未來設施能持續運作,確保消費者權益不受影響。配套相關措施,如「殯葬管理條例施行細則」、「私立公墓骨灰骸存放設施管理費專戶管理辦法」及「骨灰(骸)存放單位使用權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也將同步上路。

▲大眾藉由該案例能夠得知,靈骨塔中不得放入除了骨灰以及祈福用品以外的東西,基本上如果違反規定,物品遺失殯葬業者其實不用負保管責任的!(圖/翻攝自龍巖官網)
▲7月起私立公墓、納骨塔業者向消費者收取的管理費,應該必須分別存入「日常支出」及「急難支出」兩個專戶,並且專款專用。(示意圖/翻攝自龍巖官網)
殉職公務人員殯葬費用減免

依照《殯葬管理條例》修正內容,為了表彰因公殉職人員的貢獻,殉職警察、義勇警察、民防人員、消防人員、義勇消防人員或其他依法令從事公務的人員,使用公立殯葬設施免收費用,該項措施自7月1日開始實施。因公立殯葬設施由各地方政府經營管理,內政部已要求各地方政府需配合修訂相關殯葬自治法規。

建築物防空避難設備 納入公共安全檢查及申報範圍

內政部指出,國家安全會議去年10月已經決議指示,各類建築物所附設的防空避難設備,將納入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及申報系統,首波針對可容納500人以上的大型避難設施實施,後續會擴大檢查範圍。檢查項目包括出入口通道應保持通暢、避免積水、具備基本照明設備,不得妨礙避難等,可在防空演習、戰事發生或將發生時,由國防部發布管制疏散命令後,可進入避難。

▲「緊急避難包」必備清單。(圖/NOWnews社群中心)
▲近期防災、避難話題熱議,許多人開始準備緊急避難包。從7月開始,各類建築物所附設的防空避難設備,將納入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及申報系統。(圖/NOWnews社群中心)
檢查若不合格,將送警政單位,依「防空疏散避難設施建檔作業要點」第9點辦理,另涉違反《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及《建築法》者,依相關規定處理。這項新制度將提升、完善建築物附設防空避難設備的使用安全,配合警政單位的避難演練,可提升民眾面對危機的應對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