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交通局今(19)宣布,今年與拖吊業者重新簽訂合約,規定拖吊車全面安裝廣播設備,並在拖吊作業前廣播提醒,「拖吊前廣播」這項新措施將自9月起試辦一年。但為避免干擾周邊住戶作息,一天中只有兩時段、8小時適用,並有不廣播直接拖吊的8大違停禁區目前,六都中只剩台北市沒有拖吊前廣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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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局停車營運科長許芫綺表示,新北市現行拖吊作業無需鳴笛或廣播,考量增設廣播機制是希望藉由民眾主動配合加速排除違停。許芫綺說明,為避免干擾周邊住戶作息,並兼顧安全與秩序,「拖吊前廣播」作業時間僅容許每日9時至12時、14時至19時的兩個時段

▲新北市9月起將試辦「拖吊前廣播」。(圖/新北市交通局提供)
▲新北市9月起將試辦「拖吊前廣播」。(圖/新北市交通局提供)
不廣播直接拖吊的8大違停禁區

不過,也有「不廣播直接拖吊」的違停禁區,都是攸關行人安全的地點,包含鄰近學校、圖書館、醫療機構以及人行道、行人穿越道,以及公車停靠區前、後10公尺、併排停車或交叉路口10公尺內違停車輛,則一律不廣播迅即拖吊

交通局表示,「拖吊前廣播」是提醒與輔助措施,並非執法必要程序,違規停車舉發及拖吊,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理條例第 56 條規定辦理,試辦期間會持續蒐集各方意見,力求在減少違停、維護交通順暢與民眾權益間取得最佳平衡;也再次呼籲避免愛車被拖吊,最好還是遵守交通規則,不要違規停車。

▲路口,紅綠燈,汽機車,交通,房產,房市,(圖/記者徐銘穗攝)
▲新北市交通局指出,交叉路口10公尺內違停車輛,則一律不廣播迅即拖吊。(圖/記者徐銘穗攝)
拖吊前廣播各縣市規定不同

根據罰單申訴.com「合法拖吊流程」資料顯示,各縣市執行拖吊前會不會廣播或鳴笛,規定都不太相同。

📍台北市:拖吊前不會廣播、也不會鳴笛。

📍新北市:目前拖吊前不會廣播與鳴笛,但9月起試辦拖吊前廣播。

📍桃園市:拖吊前會廣播警語,音量介於70~75分貝。

📍新竹市:拖吊前會鳴笛及廣播提醒,鳴笛4秒、廣播8秒,合計不少於12秒,一般住宅區使用69~72分貝,醫院、學校等寧靜區域使用54~57分貝。

📍台中市:拖吊前播放警語或警示音。

📍台南市:台南市政府表示,拖吊前會以國台語各廣播一次或鳴笛預告,車門不會開啟並會貼上封條。

📍高雄市:執行拖吊作業時,「得」播放警示語音2次以上,音量介於60~75分貝。也就是說,拖吊前廣播警告不是必要。

沒聽到廣播可申請撤銷違規嗎?

不可以。高雄市政府指出,依據「高雄市妨害交通車輛處理自治條例」及「高雄市政府違規車輛拖吊及保管作業規定」,執行拖吊作業時,應播放警語或警示音;其警語內容及音量規定,由主管機關另定之(60~75分貝)。

高雄市政府說明,拖吊廣播係行政程序,依據台灣高雄地方法院交通事件裁定97年度交聲字第2523號裁決書,於執行拖吊車輛前,員警執行通知車主之廣播,係為提醒臨時停車且在附近之車主速駛離車輛,此一便民措施核與員警取締違規事實無涉。

資料來源:新北市交通局罰單申訴.com台南市政府高雄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