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甜心議員」之稱前無黨籍台北市議員林穎孟,涉詐領助理費26萬遭起訴遭重判。不過,當檢調在偵辦此案時,林穎孟多次對外喊冤「我長期在揹黑鍋,受了不白之冤,有人特別用了非常多的力量在打壓我,意圖使我不當選,我會勇敢的站起來,捍衛我自己的權利」。公開點名前辦公室主任吳香君對她抹黑爆料,告發吳香君共謀,台北地檢署今依《貪汙治罪條例》利用職務詐取財物、《刑法》偽造文書罪起訴吳香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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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甜心議員」之稱的台北市議員林穎孟,2022年遭助理指控「假面甜心」、爆料詐領助理費,還被指控是「慣老闆」、「假面甜心」,一審認定她涉詐領26萬元助理費,2024年11月29日依《貪污治罪條例》2罪各判處3年8月、5年8月徒刑;案件上訴中。

一審判決後,林穎孟痛批「沒有一毛錢進到自己口袋,何來的詐領財物?法官完全漠視卷內對我有利的證據,背離無罪推定原則,法官根本是有罪推定!法官無視冤情,完全不食人間煙火,水準令人難以苟同,這種判決令人憤怒,這種司法品質只讓人感到悲哀」。

事實上,林穎孟被告發涉嫌貪汙詐領助理費時,曾多次對外喊冤:「我長期在揹黑鍋,受了不白之冤,有人特別用了非常多的力量在打壓我,意圖使我不當選,我會勇敢的站起來,捍衛我自己的權利」。

同時,林穎孟告發當初向媒體爆料的前辦公室主任吳香君共謀。當時,林穎孟表示,自己擔任市議員時,將重點放在專心問政及服務選民,將議員辦公室事務都交由辦公室主任吳香君處理,但勞動糾紛、詐領助理費等事接連發生,林穎孟表示,她驚覺很多事被吳香君蒙蔽,因而控告吳香君涉嫌偽造文書等罪嫌。

檢方調查後,認定林穎孟在2019年9月28資遣助理楊尚偉時,依法應由林穎孟自費支付資遣費,卻與吳香君共同延遲向議會辦理停聘流程,以公費助理酬金名義,讓議會在不知情的情況下,撥款3萬5563元,充當林穎孟支付楊尚偉的資遣費。

檢方認為,吳香君雖是林穎孟的共犯,依法應提起公訴,但吳所涉及的詐領公款金額在5萬元以下,建議法院依《貪污治罪條例》減輕刑度。


※【NOWNEWS 今日新聞】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