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黃子佼被控持有高達2259部未成年性影像,一審被判刑8月,全案進入二審,就在宣判前夕,黃子佼透過律師發聲明道歉,並表示已和全數被害人達成和解。全案於今天宣判,高等法院改將他判刑1年6月、緩刑4年,可上訴第三審。外界好奇為何黃子佼獲緩刑免囚?對此,高院指出關鍵原因「由於黃子佼先前無有期徒刑以上前科,且已全額賠償、取得37名被害人同意,才會予以緩刑」。
全案於25日宣判,高院改認定黃子佼確實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之罪,高院認為,「被告為了一己私慾,主動加入創意私房論壇成為會員,並且從該論壇購買、下載、儲存兒少性影像及個人資料,對於我國兒童少年身心健全發展環境,影響非輕」。
高院合議庭指出,撤銷原判決的原因,是由於原判決漏未加重其刑,認定被害人為35人,與高院認定37人有落差,不過,高院考量黃子佼先前並未犯下有期徒刑以上之罪,再加上他與37位被害人達成和解、給付、賠償完畢,「足認其有彌補各該被害人所受損害之真意及具體作為」,同時,被害人也都同意給予被告緩刑的機會。
因此,二審高院改判黃子佼有期徒刑1年6月、緩刑4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向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等提供180小時之義務勞務以及接受法制教育3場。
另一方面,由於高院變更法條判刑,全案原本二審即定讞,但變更法條後,全案可上訴第三審。但因黃子佼、律師均未到庭聽判,無從得知是否上訴第三審;而檢方如果不滿判決結果,也可提起上訴。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高院合議庭指出,撤銷原判決的原因,是由於原判決漏未加重其刑,認定被害人為35人,與高院認定37人有落差,不過,高院考量黃子佼先前並未犯下有期徒刑以上之罪,再加上他與37位被害人達成和解、給付、賠償完畢,「足認其有彌補各該被害人所受損害之真意及具體作為」,同時,被害人也都同意給予被告緩刑的機會。
因此,二審高院改判黃子佼有期徒刑1年6月、緩刑4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向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等提供180小時之義務勞務以及接受法制教育3場。
另一方面,由於高院變更法條判刑,全案原本二審即定讞,但變更法條後,全案可上訴第三審。但因黃子佼、律師均未到庭聽判,無從得知是否上訴第三審;而檢方如果不滿判決結果,也可提起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