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市售水產品安全,並杜絕進口牡蠣混充國產、低價魚假冒高價魚等亂象,台中市食品藥物安全處今年114年擴大執行水產品稽查專案。截至11月底,共查核209家業者、抽驗107件動物用藥殘留,檢驗結果全數合格;但在標示部分查獲4件違規,均已依法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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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安處指出,此次專案特別針對民眾關心的「市售牡蠣產地」及「特定魚種品名」加強稽查,範圍涵蓋超市、賣場、傳統市場、美食街及網購平台。重點在於防堵業者以「圓鱈」、「扁鱈」誤導消費者購買真鱈魚,或標示不清混淆產地。


在標示查核的373件產品中,共發現4件違規。其中1件因營養標示不符規定,已裁罰新台幣4萬元;另3件未依規定加貼中文標示,已移請來源地主管機關後續處辦。


在安全檢驗方面,食安處今年1至11月共抽驗107件水產品(含32件生鮮冷凍魚類),針對動物用藥殘留進行精密檢測,結果全數符合規定。食安處表示,12月份將再追加完成28件魚類抽驗,持續以高密度稽查守護市民餐桌安全。


食安處嚴正提醒業者,「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對於標示有嚴格規範,若品名誤導消費者(如假冒鱈魚),最高可罰400萬元。未依規定標示,或包裝食品未落實標示,最高可罰300萬元。藥殘超標,若檢出動物用藥超標,最高可面臨2億元罰鍰,產品需全數銷毀。


食安處呼籲,消費者選購水產品時,應優先選擇信譽良好品牌,並仔細閱讀標示資訊。市府將持續打造透明誠信的消費環境,讓民眾買得放心、吃得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