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頭地檢署偵辦光電場廢棄物案結果出爐!前台南市議長郭信良涉嫌利用其原本規劃用於太陽能案場的閒置土地,與營造公司李姓負責人等五人,私下合作將近五萬立方公尺的營建廢棄物非法回填,且郭信良知情卻為私利默許傾倒,不僅嚴重破壞生態環境,犯後更否認犯行、態度不佳。全案今日偵結,郭信良等五人被依未經許可提供土地堆置廢棄物等罪追加起訴,檢方並具體求處郭信良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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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指出,前台南市議長郭信良在安南區城西段承租了13筆土地,原本預計用於光電案場,但因台電饋線容量不足,遲遲無法動工,土地長期處於閒置狀態,與此同時,國家住都中心正在安南區興建「和順安居社會住宅」,工程承包商為了節省高昂的廢棄物清運費用,主動向郭信良詢問,能否利用他閒置的這批土地來回填工程廢棄物。

檢方進一步指出,郭信良很清楚社會住宅地下室開挖產生的土方中,一定會混雜混凝土塊、磚塊等營建廢棄物。然而,他為了圖謀私利,仍然在未取得許可的情況下提供了土地,任由李姓業者等人進行回填傾倒。從2024年8月下旬到10月,和順安居社宅工地挖出的約4萬9372立方公尺營建混合廢棄物,被分批運送到安南區城西段的土地堆置。

檢方指出,期間郭信良公司員工多次發現回填土方中夾雜大量混凝土塊、塑膠管等廢棄物,並拍照回報,但郭信良不僅未加以制止,反而刪除相關照片與影像,持續默許非法回填行為。另經篩選出的大型混凝土塊,還被另行非法運往台糖出租土地暫時堆置,數量約352立方公尺,全程均未依規定申報處理,涉違反廢棄物清理相關法規。

檢方調查發現,在這段回填期間,郭信良公司的員工其實多次發現土方中夾雜了大量混凝土塊、塑膠管等明顯的廢棄物,並將證據拍照回報給他。然而,郭信良不僅沒有採取任何措施制止這種非法行為,反而刪除了所有相關照片與影像,持續默許廢棄物非法傾倒。此外,那些從回填土方中篩選出來的大型混凝土塊(數量約352立方公尺),也被另外非法運送到台糖的租賃土地上暫時堆置,而這些處理流程完全沒有依據規定申報。

橋頭地檢署最終認定,郭信良涉嫌未經許可提供土地供他人傾倒廢棄物的罪行確立,並與其他四名被告一同被偵查終結並提起公訴。

檢方強調,郭信良曾擔任議長,理應成為守護環境的典範,卻為了個人私利,縱容大量的營建廢棄物被非法堆置,嚴重破壞生態。更甚者,郭信良在犯案後仍矢口否認,態度惡劣。因此,檢方建議法院應從重量刑,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以達警惕社會之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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