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買房很常為了一生只有一次的新青安或是稅務等考量,只登記其中一人的名字,但是又會擔心另一半把房子偷偷賣掉,御國地政士聯合事務所所長廖國甫表示,有辦法可以解決!可以辦理「預告登記」,未來另一半要賣房子之前,就必須得到「請求權人」同意,才能把房子賣掉。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怕房子被偷賣 地政士推預告登記

御國地政士聯合事務所所長廖國甫在臉書粉專上傳影片表示,如果房子登記在丈夫名下,妻子又怕丈夫把房子偷偷賣掉,妻子可以去辦理「預告登記」,如果以後丈夫想要偷賣房子,沒有經過請求權人、也就是妻子同意的話,就沒有辦法單獨把房子賣掉,也不能做抵押、貸款等處分房子的行為。

不過廖國甫也提醒,「預告登記」只有防止所有權人做處分的動作,沒有實際的處分權利,所以妻子只能透過預告登記做防範,但是沒有辦法代為管理這個不動產。

▲夫妻共同出資買房若登記在一方名下,另一方可去申請預告登記自保。(圖/NOWnews資料照片)
▲「預告登記」只有防止所有權人做處分的動作,沒有實際的處分權利。(圖/NOWNEWS資料照片)
如果想要讓妻子有實際權力,可以管理處分不動產的話,就需要辦理「信託登記」,廖國甫指出,信託登記就是妻子可以代為管理丈夫的房子,所以需要把房子過戶給妻子,要把產權移轉給妻子,等到妻子取得信託登記之後,就可以幫丈夫管理處分這個不動產,未來丈夫想要把房子做增貸等動作的話,需要把信託登記的狀態處理掉才可以做,

預告登記、信託登記差在哪?

預告登記 限制處分行為 防止不動產被所有權人變賣、贈與、借款等。
信託登記 控制處分行為 信託期間,把不動產所有權轉移給受託人,受託人可以依信託契約管理不動產。
資料來源:御國地政士聯合事務所所長廖國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