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2026年1月推出3項攸關民眾權益的政策或措施,分別為2026年1月1日實施之「免費提供中低收入戶使用公立火化場、骨灰(骸)存放設施」、「放寬外國專業人才申請永久居留條件及工作規定」以及「延長在臺設有戶籍,且懷孕或育有2歲以下親生子女者之外國籍父母停留期間」。
內政部公布,免費提供中低收入戶使用公立火化場、骨灰(骸) 存放設施,預計有逾26萬人能使用。
內政部續指,第二,放寬外國專業人才申請永久居留條件及工作規定。內政部說明,放寬外國特定專業人才符合一定條件者, 其本人及依親親屬申請永久居留之規定;放寬外國專業人才及外國特定專業人才在 我國就學取得副學士以上學位者,申請永久居留得折抵在我國居留期間之規定。在台取得副學士以上學位之應屆畢業僑外生於2年覓職居留期間,得免申請工作許可,預計有逾2萬人受惠。
內政部續指,第三,延長在台設有戶籍,且懷孕或育有2歲以下親生子女者之外國籍父母停留期間。為減輕外國人之在台設有戶籍子女懷孕期間及照顧2歲以下親生子女之負擔,擬具「外國人停留居留及永久居留辦法」,第3條修正草案,增訂「其子女在台灣地區設有戶籍, 且懷孕或育有2歲以下親生子女」,得再延長其停留期間,有逾2,000個家庭受惠。
▲內政部115年1月新實施的重大政策或措施。(圖/內政部提供)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內政部續指,第二,放寬外國專業人才申請永久居留條件及工作規定。內政部說明,放寬外國特定專業人才符合一定條件者, 其本人及依親親屬申請永久居留之規定;放寬外國專業人才及外國特定專業人才在 我國就學取得副學士以上學位者,申請永久居留得折抵在我國居留期間之規定。在台取得副學士以上學位之應屆畢業僑外生於2年覓職居留期間,得免申請工作許可,預計有逾2萬人受惠。
內政部續指,第三,延長在台設有戶籍,且懷孕或育有2歲以下親生子女者之外國籍父母停留期間。為減輕外國人之在台設有戶籍子女懷孕期間及照顧2歲以下親生子女之負擔,擬具「外國人停留居留及永久居留辦法」,第3條修正草案,增訂「其子女在台灣地區設有戶籍, 且懷孕或育有2歲以下親生子女」,得再延長其停留期間,有逾2,000個家庭受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