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現行《憲法》增修條文規定,只有立法院有權提案罷免總統、副總統。國民黨立委翁曉玲提案修憲,只要經選舉人總數1.5%以上提議,10%以上連署,就可提出罷免案。民進黨立委吳思瑤酸翁曉玲是違憲之母,提案只是想要鬥爭總統賴清德。翁曉玲今(31)日受訪反嗆,民進黨發動大罷免時,就沒想到會違憲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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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指出,《憲法》保障人民享有直接民權與罷免權,現行制度下,立委、議員及縣市長等民選公職,人民只要透過一定比例的提案與連署,即可發動罷免,但總統雖然已是直接民選,在罷免制度上卻無法比照辦理,令人遺憾。

翁曉玲指出,目前總統罷免案只能由立委提出,經立院通過後才能交付人民行使罷免權,人民無法直接發動總統罷免案,顯示制度上對人民行使總統罷免提案權不完整,這樣的設計不足以保障人民直接行使權利,因此有修憲的必要,應將完整的總統罷免提案權還給人民。

翁曉玲也提到,除修憲外,希望總統能到立法院說明國防預算等重大議題,包括1.2兆元國防採購案,以及立法院已通過法律要求行政院編列預算,卻未獲執行的問題。她指出,這些都涉及我國憲政民主法制發展,也關係社會對賴清德政府施政方向的理解,應由總統向社會大眾說清楚、講明白,才能讓立委妥善審查相關法律與預算案。

翁曉玲強調,若立委做不好,4年後可由選民更換;同樣邏輯下,若認為總統施政不當,只要有一定比例的民眾提案與連署,發動總統罷免案並交由全民投票,依照民進黨所主張的邏輯,同樣具備民主正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