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楊姓婦人今(31)日近午時分進入台中地方法院時,因包包中放有1把菜刀,被大門X光機發現攔下,楊婦不肯交出菜刀,情緒失控與法警爭吵,轄區第一分局西區派出所警方持盾牌趕抵達,警方向楊婦說明相關規定,並請她一起回派出所配合調查。全案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移請臺中地院簡易庭裁處。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據了解,楊婦(66年次)於今日約11時準備進入台中地院1樓的郵局領錢,由於院檢維安規定不可帶危險及違禁物品進入,民眾隨身物需先通過X光機掃描檢查,當下大門值班法警、警衛卻發現楊婦包包內竟然放有1把菜刀。


法警、警衛當下立刻要求楊不得將刀械攜帶入內,未料楊卻心生不滿,當眾情緒失控,大聲稱「為什麼不可以!」,爭吵聲引起院內人員及民眾圍觀。


台中市警局第一分局西區派出所獲報,所長蔡明松帶隊趕赴現場,包括派出所、偵查隊等出動多名警力前往現場處置,楊婦依然情緒激動,但在警方安撫解釋下她才平靜並同意一起回派出所說明。據了解,楊婦表示包包有菜刀是朋友要教她切菜,而楊婦的菜刀係放於包包內,並沒有拿出來揮舞。警方將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移請臺中地院簡易庭裁處。


第一分局表示,警方將加強地檢署及地院巡邏與聯繫,確保公共安全,並呼籲民眾遵守安檢規定,避免攜帶危險物品進入公共場所。警方將持續維護轄區秩序,保障民眾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