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部一名醫師去年(2024年)9月,因試駕售價615萬元的BMW M3 Touring時在國道超速被扣牌半年,遭汎德永業汽車索賠。醫師主張是龍姓業務員慫恿他在國道催油門,並宣稱已打通警界關係,事後更由家屬指控此為業務員「串通釣魚」設局。全案經北院審理後,仍裁定醫師須賠償車商98萬元。針對此爭議,BMW前業務齊廷洹指出,試車求償多由公司法務主導且法院判賠金額有限,業務員完全沒動機冒險設局,推測全案僅是溝通落差導致的意外,而非預謀釣魚。
BMW試駕超速陷「仙人跳」疑雲 ? 前業務揭真相:思慮不周非預謀行銷
針對這起事件,曾任BMW業務的齊廷洹表示,自己認識該名龍姓業務,對方是一位年紀較大、熱衷交際的資深員工,當天出現在國道分隊應只是路過找朋友,但朋友似乎已經離職。關於罰單消息走漏,齊廷洹解釋,是因為開單警察或其同事,剛好是該營業所同事的客戶,因認出特殊車色、車牌後,才主動詢問是否為該車商試駕車。
至於「串通釣魚」的指控,齊廷洹認為可能性極低,因為試乘車求償金額通常由公司法務提出,法院最終判賠金額往往不高,業務沒必要以此冒險。他推測這純屬業務思慮不周與客戶不熟悉狀況所導致的意外,並非預謀行銷。
試駕BMW超速遭索賠216萬 醫師控遭業務「設局」
回顧事件始末,張姓醫師於2024年9月中旬試駕前已簽署同意書,隨後因在國道三號超速達75公里,遭裁決所處分吊扣牌照半年。扣牌期間自2024年11月18日跨至2025年5月17日,導致該車長達180天無法上路。汎德永業公司依據試駕同意書,主張醫師除負擔罰鍰外,應賠償180天無法營業的損失;若按市場短租每日1.2萬元計算,總計向其求償216萬元。
張醫師辯稱,當初是聽信龍姓業務員宣稱「已向國道警察打過招呼」,業務員多次要他「油門再加!再踩!」,鼓吹他測試車輛性能,並主動操作排檔桿,才導致在汐止隧道超速。他主張雙方曾協議以購買新車為條件,將賠償金降至54萬元以下,認為車商應履行此約定。
其律師進一步質疑試駕同意書條款不公,甚至淪為業務員誘使違規、藉高額索賠施壓購車的「特殊行銷陷阱」。律師因此建請法院引用《民法》第252條,針對過高違約金進行衡平酌減,以維護消費者權益。
駁回仙人跳指控!法官認「煽動非違規理由」 醫師仍需賠償98萬元
法院審理認定,車輛因扣牌半年無法提供試乘,醫師確實應負賠償責任。在租金行情上,法官不採納車商主張的每日1.2萬元,改以存證信函曾提及的每日6000元為基準,裁定180天總損失為108萬元,扣除已付的10萬元訂金後,判還需賠償車商98萬元。
針對醫師主張的和解協議,法院查閱對話紀錄發現,業務員雖曾表示願分擔罰鍰或代為協調,但這僅屬個人承諾,未獲公司正式授權,因此認定雙方並未達成調降賠償金的契約。
至於「試駕仙人跳」的說法,法官認為張醫師雖指稱業務員曾帶他人拜訪國道警察分隊,卻無法證明本次試駕有相同勾結情事。法官強調,張醫師作為駕駛並已簽署同意書,具備遵守法規的絕對義務,不應因他人煽動而違規超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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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這起事件,曾任BMW業務的齊廷洹表示,自己認識該名龍姓業務,對方是一位年紀較大、熱衷交際的資深員工,當天出現在國道分隊應只是路過找朋友,但朋友似乎已經離職。關於罰單消息走漏,齊廷洹解釋,是因為開單警察或其同事,剛好是該營業所同事的客戶,因認出特殊車色、車牌後,才主動詢問是否為該車商試駕車。
至於「串通釣魚」的指控,齊廷洹認為可能性極低,因為試乘車求償金額通常由公司法務提出,法院最終判賠金額往往不高,業務沒必要以此冒險。他推測這純屬業務思慮不周與客戶不熟悉狀況所導致的意外,並非預謀行銷。
試駕BMW超速遭索賠216萬 醫師控遭業務「設局」
回顧事件始末,張姓醫師於2024年9月中旬試駕前已簽署同意書,隨後因在國道三號超速達75公里,遭裁決所處分吊扣牌照半年。扣牌期間自2024年11月18日跨至2025年5月17日,導致該車長達180天無法上路。汎德永業公司依據試駕同意書,主張醫師除負擔罰鍰外,應賠償180天無法營業的損失;若按市場短租每日1.2萬元計算,總計向其求償216萬元。
張醫師辯稱,當初是聽信龍姓業務員宣稱「已向國道警察打過招呼」,業務員多次要他「油門再加!再踩!」,鼓吹他測試車輛性能,並主動操作排檔桿,才導致在汐止隧道超速。他主張雙方曾協議以購買新車為條件,將賠償金降至54萬元以下,認為車商應履行此約定。
其律師進一步質疑試駕同意書條款不公,甚至淪為業務員誘使違規、藉高額索賠施壓購車的「特殊行銷陷阱」。律師因此建請法院引用《民法》第252條,針對過高違約金進行衡平酌減,以維護消費者權益。
駁回仙人跳指控!法官認「煽動非違規理由」 醫師仍需賠償98萬元
法院審理認定,車輛因扣牌半年無法提供試乘,醫師確實應負賠償責任。在租金行情上,法官不採納車商主張的每日1.2萬元,改以存證信函曾提及的每日6000元為基準,裁定180天總損失為108萬元,扣除已付的10萬元訂金後,判還需賠償車商98萬元。
針對醫師主張的和解協議,法院查閱對話紀錄發現,業務員雖曾表示願分擔罰鍰或代為協調,但這僅屬個人承諾,未獲公司正式授權,因此認定雙方並未達成調降賠償金的契約。
至於「試駕仙人跳」的說法,法官認為張醫師雖指稱業務員曾帶他人拜訪國道警察分隊,卻無法證明本次試駕有相同勾結情事。法官強調,張醫師作為駕駛並已簽署同意書,具備遵守法規的絕對義務,不應因他人煽動而違規超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