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中埔鄉去年發生一起震驚社會的鄰里槍擊案!一名77歲余姓老翁因鄰居常於夜間發出聲響噪音,使他們一家數月來無法安睡。余男為徹底解決此事、竟於2024年8月19日下午,在住處後方防火巷持1把裝有鋼珠霰彈的長槍、對在鄰宅廚房洗東西的殷姓女子開槍,致殷女身中多處鋼珠彈傷、傷重不治。一審依殺人等罪合併判余男14年6月徒刑;昨(31)日高等法院台南分院宣判仍維持一審刑度,此案還可上訴。
回顧案發經過,這起悲劇發生於2024年8月19日下午3時許,余姓老翁因不滿殷姓女鄰居長期製造噪音,導致全家人身心俱疲,雙方積怨已久。雖然鄰居已刊登賣屋廣告、打算搬走,但當天余翁情緒失控,手持一把20多年前友人贈送的散彈槍,直接闖入殷女住處。
余男在其住處後方防火巷、拿出裝有霰彈鋼珠的長槍朝鄰居住宅內、站在廚房清洗物品的殷姓女子開槍,打中殷女右上胸,造成殷女身受霰彈槍傷、有多處彈丸射入孔、多處肋骨骨折與大出血,使得殷女呼吸衰竭傷重不治。
案發後,余男打電話向警方報案自首,警方到場查扣長槍、霰彈等物證;檢警相驗死者遺體、發現死者體內多達有14顆鋼珠。雖然余男辯稱開槍只是要嚇嚇殷女而已、他是朝地面開槍,不是對人開。但檢警與法醫解剖死者遺體傷勢位置,足認子彈是從高於死者的上胸位置朝下打進死者體內,駁斥余男說是朝地面射擊的說法,余確有殺人的直接故意。
余翁經檢方訊問後,聲押獲准。嘉義地方法院審理後,依殺人等罪合併判處余翁14年6月徒刑。案經上訴,高等法院台南分院審理認為,原審認事用法無違誤,量刑亦屬妥適,因此駁回上訴,維持14年半刑度。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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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男在其住處後方防火巷、拿出裝有霰彈鋼珠的長槍朝鄰居住宅內、站在廚房清洗物品的殷姓女子開槍,打中殷女右上胸,造成殷女身受霰彈槍傷、有多處彈丸射入孔、多處肋骨骨折與大出血,使得殷女呼吸衰竭傷重不治。
案發後,余男打電話向警方報案自首,警方到場查扣長槍、霰彈等物證;檢警相驗死者遺體、發現死者體內多達有14顆鋼珠。雖然余男辯稱開槍只是要嚇嚇殷女而已、他是朝地面開槍,不是對人開。但檢警與法醫解剖死者遺體傷勢位置,足認子彈是從高於死者的上胸位置朝下打進死者體內,駁斥余男說是朝地面射擊的說法,余確有殺人的直接故意。
余翁經檢方訊問後,聲押獲准。嘉義地方法院審理後,依殺人等罪合併判處余翁14年6月徒刑。案經上訴,高等法院台南分院審理認為,原審認事用法無違誤,量刑亦屬妥適,因此駁回上訴,維持14年半刑度。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