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溢流重創光復鄉,總計造成19人死亡,至今仍有5人失聯。花蓮地檢署14日上午指揮檢調發動搜索,搜索光復鄉長林清水住處、光復鄉公所等8處,調閱撤離名冊、防災通報等物證,帶回林清水、秘書張源寶、王姓民政課長與曾姓前承辦人4人偵辦,檢方認為光復鄉長林清水浮報撤離人數統計表,導致嚴重傷亡,涉犯過失致死等罪向法院聲請羈押,今(15)日晚間6點多法院裁定羈押禁見,公所3名員工分別交保、電子監控。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檢方調查,林清水等4人均為災害防救業務人員,明知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花蓮分署已分別於9月21日11時發布黃色警戒(預防性撤離)、同月22日7時發布紅色警戒(強制撤離),竟未依災害防救法等規定,積極推動疏散撤離作為,並於撤離人數統計表浮報登載不實之撤離人數後,陳報花蓮縣政府民政處,致馬太鞍溪堰塞湖於9月23日下午2時50分發生壩頂溢流,並挾帶大量泥沙沖入光復鄉時,因民眾並未預先撤離,導致嚴重災情,至今計有24名民眾因而不幸喪生或失蹤,林清水等4人涉犯刑法第216條、213條之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公文書及第276條之過失致死等罪嫌。

花檢14日指揮法務部調查局東部地區機動工作站、花蓮縣調查站、花蓮縣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鳳林分局發動搜索,並將林清水等4人帶回訊問,複訊後認4人均涉犯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公文書及過失致死等罪嫌重大,諭知前承辦員曾女請回,限制住居、出海及出境;民政課長王詠濬15萬元交保,限制住居、出境出海;公所秘書張源寶2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出境出海。

花檢認為林清水有勾串共犯、證人之虞,有羈押必要,複訊後當庭逮捕,並向花蓮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花蓮地院今天下午2點半召開羈押庭,經過4個小時的審理,法官認為被告林清水犯罪嫌疑重大,有串證及逃亡之虞,晚間6點左右裁定羈押禁見。


※【NOWNEWS 今日新聞】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