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演藝圈近期爆出多起「一人公司」經紀制度違法爭議,警方開始徹查未依法註冊就從事經紀業務的公司,其中2NE1隊長CL與影帝姜棟元同時被點名,不過卻迎來截然不同的結果,女方遭移送檢方調查,若是情節屬實最重恐被關兩年;男方則被認定無嫌疑,獲不起訴全身而退。
個人廠牌未依法登記 CL遭移送檢方偵辦
首爾龍山警察署昨(22)日宣布,CL(李彩麟)依違反《大眾文化藝術產業發展法》移送首爾西部地檢署偵辦,警方指出,CL於2020年成立個人廠牌「Very Cherry」,但長達5年期間,都未依規定向文化體育觀光部完成「大眾文化藝術企劃業」的法定登記,卻實際從事演藝相關經營活動,已構成違法。
警方進一步說明,CL不僅掛名法人代表,也實際參與公司運作,違法事證明確,因此依法移送,若最終罪名成立,最高恐面臨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2000萬韓元(約台幣48萬)以下罰金。CL方面去年9月坦承行政疏失,並表示會補辦相關手續,但截至目前,對於遭移送檢方一事,尚未發表進一步回應。
▲CL遭警方移送檢方調查。(圖/IG@chaelincl) 僅為簽約藝人身分 姜棟元獲認定無嫌疑
值得注意的是,在同一波針對未註冊經紀公司的調查中,男神姜棟元同樣被列為調查對象,卻獲得完全不同的結論,警方調查後認定,姜棟元僅為旗下簽約藝人,並未實際參與公司行政、財務或經營決策,因此裁定「無嫌疑」,不予移送檢方,成功全身而退。
這起事件也凸顯近年韓國演藝圈流行的「一人公司」模式所潛藏的法律風險,只要藝人同時身兼代表、實際主導經營,就必須依法完成相關登記,否則即便是為了提升創作自由或管理彈性,仍可能踩到法律紅線。
▲姜棟元獲不起訴處分,在本次爭議中全身而退。(圖/NOWNEWS資料照)
※【NOWNEWS 今日新聞】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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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爾龍山警察署昨(22)日宣布,CL(李彩麟)依違反《大眾文化藝術產業發展法》移送首爾西部地檢署偵辦,警方指出,CL於2020年成立個人廠牌「Very Cherry」,但長達5年期間,都未依規定向文化體育觀光部完成「大眾文化藝術企劃業」的法定登記,卻實際從事演藝相關經營活動,已構成違法。
警方進一步說明,CL不僅掛名法人代表,也實際參與公司運作,違法事證明確,因此依法移送,若最終罪名成立,最高恐面臨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2000萬韓元(約台幣48萬)以下罰金。CL方面去年9月坦承行政疏失,並表示會補辦相關手續,但截至目前,對於遭移送檢方一事,尚未發表進一步回應。
值得注意的是,在同一波針對未註冊經紀公司的調查中,男神姜棟元同樣被列為調查對象,卻獲得完全不同的結論,警方調查後認定,姜棟元僅為旗下簽約藝人,並未實際參與公司行政、財務或經營決策,因此裁定「無嫌疑」,不予移送檢方,成功全身而退。
這起事件也凸顯近年韓國演藝圈流行的「一人公司」模式所潛藏的法律風險,只要藝人同時身兼代表、實際主導經營,就必須依法完成相關登記,否則即便是為了提升創作自由或管理彈性,仍可能踩到法律紅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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