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衛生局今(29)日公布,配合檢調查獲「融琦國際有限公司」販售的「蒙特樂橄欖油100%PURE(規格:2L)」有混充芥花油及標示不實情事。衛生局說明,依照食安法裁處融琦公司新台幣400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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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衛生局說明,配合台灣台北地方檢察署指揮偵辦,會同法務部調查局嘉義市調查站、衛福部食藥署及新北市衛生局等單位組成專案小組。當日先前往融琦國際有限公司承租於新北市深坑區的製造場所。

衛生局指出,現場查獲混充油品的相關設備、器具,隨後至融琦公司位於台北市辦公地點進行搜索調查。經調查發現,融琦公司販售「蒙特樂橄欖油100%PURE(規格:2L)」有混充芥花油及標示不實情事。

已通知各平台下架混充橄欖油 北市衛生局:下架累計3202瓶

北市衛生局提到,已於當天即刻啟動流向追查及通報作業,通知各網路購物平台業者下架該產品,並通報17縣市衛生局協助查核轄內下游業者,要求停止販售,截至1月28日,累積已下架3202瓶產品。

同時,北市衛生局已先行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8條標示不實規定,依同法第45條從重裁處融琦公司新台幣400萬元罰鍰,另也因此案涉及攙偽假冒情節,將持續配合檢調偵辦。

北市衛生局呼籲,食品或食品添加物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規定,若有攙偽或假冒情形者,不得製造、加工、調配、包裝、運送、貯存、販賣、輸入、輸出、作為贈品或公開陳列,違者可依同法第49條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8,000萬元以下罰金。

而同法第28條規定,食品標示、宣傳或廣告,不得有不實、誇張或易生誤解之情形,違者可依同法第45條處新臺幣4萬元以上400萬元以下罰鍰,切勿以身試法。

北市衛生局提醒,凡有進貨或使用融琦公司販售「蒙特樂橄欖油100%PURE (規格:2L)」業者,應立即主動停止使用、販售,並主動通報衛生主管機關,以免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