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曆春節熱鬧團聚之際,有PTT網友點名「放鞭炮」是最該被淘汰的陋習,認為不僅噪音擾人、影響睡眠,還造成空氣與環境污染,甚至讓毛小孩受驚。相關貼文引發大量共鳴,不少人直言半夜放炮根本是合理化製造噪音。事實上,依《噪音管制法》第8條規定,過年放鞭炮除了除夕當天不受管制外,其餘時段晚間10點至清晨8點禁止燃放,違者最高可罰3萬元;另外根據《爆竹煙火管理條例第15條》,在加油站、加氣站、彈藥庫等易引起意外的場所施放爆竹煙火,更可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過年哪樣習俗該廢除?一票人點名「放鞭炮」最討厭:根本陋習
一名網友去年過年就發文怒罵:「一直放鞭炮吵死了啦,當大家不用睡覺膩?」他表示家外面從晚上就開始一直放鞭炮,放到都已經要晚上十二點了都還在持續,「沒在休息的,現在還越放越多,越來越吵到底是想怎樣啦」,就算想睡覺也會被鞭炮聲影響,因此痛批:「這些放鞭炮的人當別人都不用睡覺嗎?真的是很誇張欸這些人。」
貼文曝光後,一票人也紛紛留言怒轟,「跨年放,過年也在放,有夠北七」、「年獸要被嚇跑了沒」、「明天早上放不行嗎」、「我們這持續5分鐘以上了,還在放」、「真的是爛習俗」、「陋習吵又製造空污」、「超討厭的陋習!要有歡慶氣氛放仙女棒也可以,幹嘛要吵大家」、「放完地上還一堆垃圾隔天都讓別人清理」。
▲依《噪音管制法》第8條規定,過年放鞭炮除了除夕當天不受管制外,其餘時段晚間10點至清晨8點禁止燃放,違者最高可罰3萬元。(圖/取自消防署YouTube) 事實上,過去就有PTT網友發起投票「過年有什麼習俗你覺得該廢掉」,選項包含:
1.跟親戚吃飯
2.拜天公
3.搶頭香
4.發紅包
5.守歲
6.初二前不能回娘家
7.放鞭炮
8.迎神
當時最多人認為最該淘汰的正是放鞭炮,理由集中在噪音、火災風險與環境污染,另外也有不少飼主心疼家中毛小孩被巨響嚇到,「晚上放鞭炮真的是陋習中的陋習,根本是合理化在半夜製造噪音的藉口」。
▲不少人直言過年半夜放炮根本是合理化製造噪音,還會讓毛小孩受驚。(示意圖/AI製圖、記者賴禹妡製) 過年放鞭炮注意!「僅這時段無管制」 亂放最重罰30萬
事實上,依《噪音管制法》第8條規定,只有農曆除夕當天從凌晨0點到24點,燃放鞭炮不受時間限制,其餘日子則有明確管制時段,平日晚間10點至隔日上午8點皆禁止施放。
若民眾在管制時段內發現有人燃放鞭炮,可蒐證檢舉,違規者將處以3000元至3萬元罰鍰;若同時涉及鞭炮殘屑污染環境、未清理乾淨,還可能再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及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加以告發。爸媽若讓未滿12歲小朋友獨自放仙女棒等煙火爆竹,最重會被罰1萬5000元
而根據《爆竹煙火管理條例第15條》,在加油站、石油煉製工廠、加氣站、漁船加油站、儲油設備之油槽區、彈藥庫、火藥庫、可燃性氣體儲槽、公共危險物品與可燃性高壓氣體製造、儲存及處理場所、爆竹煙火製造、儲存及販賣場所等地方放鞭炮,更可依《爆竹煙火管理條例第28條》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過年放鞭炮規定一次看。(圖/NOWNEWS社群中心製表) 資料來源:台北市環保局、全國法規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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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網友去年過年就發文怒罵:「一直放鞭炮吵死了啦,當大家不用睡覺膩?」他表示家外面從晚上就開始一直放鞭炮,放到都已經要晚上十二點了都還在持續,「沒在休息的,現在還越放越多,越來越吵到底是想怎樣啦」,就算想睡覺也會被鞭炮聲影響,因此痛批:「這些放鞭炮的人當別人都不用睡覺嗎?真的是很誇張欸這些人。」
貼文曝光後,一票人也紛紛留言怒轟,「跨年放,過年也在放,有夠北七」、「年獸要被嚇跑了沒」、「明天早上放不行嗎」、「我們這持續5分鐘以上了,還在放」、「真的是爛習俗」、「陋習吵又製造空污」、「超討厭的陋習!要有歡慶氣氛放仙女棒也可以,幹嘛要吵大家」、「放完地上還一堆垃圾隔天都讓別人清理」。
1.跟親戚吃飯
2.拜天公
3.搶頭香
4.發紅包
5.守歲
6.初二前不能回娘家
7.放鞭炮
8.迎神
當時最多人認為最該淘汰的正是放鞭炮,理由集中在噪音、火災風險與環境污染,另外也有不少飼主心疼家中毛小孩被巨響嚇到,「晚上放鞭炮真的是陋習中的陋習,根本是合理化在半夜製造噪音的藉口」。
事實上,依《噪音管制法》第8條規定,只有農曆除夕當天從凌晨0點到24點,燃放鞭炮不受時間限制,其餘日子則有明確管制時段,平日晚間10點至隔日上午8點皆禁止施放。
若民眾在管制時段內發現有人燃放鞭炮,可蒐證檢舉,違規者將處以3000元至3萬元罰鍰;若同時涉及鞭炮殘屑污染環境、未清理乾淨,還可能再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及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加以告發。爸媽若讓未滿12歲小朋友獨自放仙女棒等煙火爆竹,最重會被罰1萬5000元
而根據《爆竹煙火管理條例第15條》,在加油站、石油煉製工廠、加氣站、漁船加油站、儲油設備之油槽區、彈藥庫、火藥庫、可燃性氣體儲槽、公共危險物品與可燃性高壓氣體製造、儲存及處理場所、爆竹煙火製造、儲存及販賣場所等地方放鞭炮,更可依《爆竹煙火管理條例第28條》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