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驚傳鄰里傷人案!2024年一名張姓男住戶因不滿公用窗戶常遭人開啟導致寒風灌入,私自用鋼釘釘死窗戶,12月26日傍晚,他見到鄰居黃姓女子經過撿拾掉落鐵釘,懷疑其破壞窗釘,竟持木柄鐵鎚猛敲黃女後頸部後挨告,張男在庭上辯稱,僅是「隔著背包打」,目的是告知窗戶是他釘的,並無傷害意圖;但鄰居出面指證,案發前曾見他持鐵鎚在樓梯間咆哮質問,不到半小時便聽到黃女的呼救聲。法官最終依傷害罪判處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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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書指出,2024年12月26日傍晚,台北市一名張姓男住戶,因不滿公寓樓梯間窗戶常被開啟,導致寒風吹入家中,索性持鋼釘將窗戶封死。事發當時,另一名鄰居黃姓女子經過該處轉角,發現地上掉落長鐵釘,正當她蹲下撿拾並試圖放回窗台時,突遭張男持鐵鎚從後方襲擊,嚇得她當場大哭呼救報警,隨後黃女由女警陪同前往醫院驗傷,發現其背部受有5.5×2.5公分的明顯挫瘀傷,傷勢痕跡清晰且與鐵鎚揮擊力道吻合,憤而向對方提告傷害。

黃姓女子出庭表示,遭鐵錘攻擊當下,不僅擊中背包,更直接接觸到她的肌膚,黃女形容「好像鐵、涼涼的東西這樣弄過去,之後我就覺得熱熱的」,然而,張男雖坦承有揮擊事實,但矢口否認有傷害犯行,辯稱:「我是隔著背包打告訴人,我沒有傷害她的意思,只是要通知她鋼釘是我釘的。」

不過,張男的辯詞卻被其他鄰居打臉,鄰居表示表示當下聽到黃女大聲呼救後外出查看,驚見張姓住戶手持鐵鎚、作勢攻擊,黃女則抱頭痛哭。另一位鄰居也指證,案發前就看到張男拿著鐵鎚在樓梯間質問「窗戶是誰開的?」,沒想到10到20分鐘左右後,便聽到樓梯間傳來黃女的呼救聲,衝出門查看就發現,黃女抱著頭哭喊「他打我!」,並看見張男手持鐵鎚對她咆哮指控,認為黃女故意破壞窗戶。

法院審理後認為,張男不用理性的方式解決紛爭,僅因瑣事就直接實施暴力,且犯後態度強硬,始終否認犯行也未與告訴人和解,最終判處拘役30天,得易科罰金。至於犯案用的木柄鐵鎚,則依法沒收,全案仍可上訴。


※【NOWNEWS 今日新聞】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