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發於2024年9月,新北市土城警分局清水派出所前所長劉宗鑫執勤時,遭吸毒女子陳嘉瑩拖行致死。全案由新北地方法院國民法庭審理,11日宣判,依殺人罪判處陳女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案仍可上訴。對此,新北市長侯友表示,期盼司法帶來正義,「我們沒有忘記,我們不會忘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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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顧案發經過,當時32歲陳女吸食安非他命、愷他命及依托咪酯電子煙後,駕駛權利車違停於新北地檢署偵查大樓外紅線區。巡邏中的劉宗鑫發現車牌已遭註銷,上前盤查時,陳女拒檢加速逃逸。劉宗鑫試圖伸手進入車窗制止,陳女卻猛踩油門疾駛,高速蛇行拖行劉約200多公尺,並以車身左側撞擊施工護欄,導致劉宗鑫傷重殉職。

合議庭審酌相關證據與雙方攻防後認為,陳女在吸毒狀態下駕車拒檢,拖行員警並撞擊護欄,手段危險且後果重大,不僅嚴重侵害執法人員執行公權力的安全,也對被害人家庭造成無可彌補的傷害,罪責深重,因此判處死刑並褫奪公權終身。

宣判時,法庭內氣氛凝重。11日傍晚5時35分左右,法官宣讀「死刑」二字時,陳女原本站立聽判,身形明顯一晃,隨即坐回被告席椅上,神情呆滯、雙眼失焦,未再多作表示;在法庭內聽判的劉父、劉母跟劉宗鑫妻子3人,立刻上前向法官們下跪大哭說,「謝謝法官!」劉父還連連磕頭。

對此,侯友宜也表示,稍早看到判決出爐,最深的感受仍然是不舍,「對家屬的痛,我感同身受。期盼司法帶來正義,我們沒有忘記,我們不會忘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