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第二分局黃姓女偵查佐因日前在網路揚言槍殺市長盧秀燕,遭收押並被起訴後提出抗告。不過,台中高分院認為,她不僅發文恐嚇,還涉及號召他人犯案,犯罪情節具體,不能僅因已遭停職就認定沒有羈押必要;至於其主張精神狀況不穩,應待審理時釐清,與是否續押無直接關聯,因此裁定駁回抗告。
去年「1219張文案」發生後,任職於台中市第二警分局的黃姓偵查佐,在網路發表不當言論,揚言對市長盧秀燕開槍。警方獲報後將她拘提到案,檢方聲請羈押獲准,並依恐嚇等罪嫌提起公訴,黃女目前仍羈押中。
黃女日前向法院提出抗告,主張自己已遭暫停警職,不可能再接觸警械,起訴書以「警職人員較易接觸槍砲刀械」為由聲押,有對特定職業差別待遇之嫌。她並表示,案發前長期承受工作壓力,與主管發生爭執,身心狀況失衡才在精神崩潰下發表言論,父母已承諾擔任照護者,監督就醫與治療,足以降低再犯風險。
此外,事件也延伸出黃員家屬對分局管理方式的質疑。黃女父親曾指控長官對女兒施壓、霸凌,並稱女兒曾因公發生車禍,承受200萬元高額賠償的壓力,身心受創;警方則回應,自黃員出現異常狀況後均有同仁陪伴關懷,賠償事宜亦協助協調中。高分院審酌後認為,黃女言行已對公共安全產生具體威脅,且涉案內容並非單純情緒抒發,仍有羈押必要,裁定駁回抗告。全案將由法院持續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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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219張文案」發生後,任職於台中市第二警分局的黃姓偵查佐,在網路發表不當言論,揚言對市長盧秀燕開槍。警方獲報後將她拘提到案,檢方聲請羈押獲准,並依恐嚇等罪嫌提起公訴,黃女目前仍羈押中。
黃女日前向法院提出抗告,主張自己已遭暫停警職,不可能再接觸警械,起訴書以「警職人員較易接觸槍砲刀械」為由聲押,有對特定職業差別待遇之嫌。她並表示,案發前長期承受工作壓力,與主管發生爭執,身心狀況失衡才在精神崩潰下發表言論,父母已承諾擔任照護者,監督就醫與治療,足以降低再犯風險。
此外,事件也延伸出黃員家屬對分局管理方式的質疑。黃女父親曾指控長官對女兒施壓、霸凌,並稱女兒曾因公發生車禍,承受200萬元高額賠償的壓力,身心受創;警方則回應,自黃員出現異常狀況後均有同仁陪伴關懷,賠償事宜亦協助協調中。高分院審酌後認為,黃女言行已對公共安全產生具體威脅,且涉案內容並非單純情緒抒發,仍有羈押必要,裁定駁回抗告。全案將由法院持續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