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9月馬太鞍溪堰塞湖潰堤造成多人死傷,縣府當時編列預算並承諾全力救災。縣議會今(20)日審查預算時,議員發現去年編列用在災害緊急支出的6000萬元第二預備金,實際動支僅5200多萬元,甚至有部分預算根本不是用在救災。議員黃馨痛批,花蓮多災多難,二備金有剩餘卻未優先投入災區,甚至連中央建設配合款的分配也極度不均,質疑預算根本沒花在刀口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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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議員林則葹與國民黨議員吳東昇質疑,二備金本該是救命錢,縣府卻將挪用到金針花季記者會、警察局購置科技偵蒐設備,甚至是補助農會出國參加香港食品展,認為這些項目理應納入年度預算審查,而非動用二備金規避監督。議長張峻直指縣府長期先支出、後補資料,去年光復、鳳林、萬榮等地的災情,凸顯二備金未被妥善運用於災民需求,縣府應負起責任。

針對災後重啟的「光復青年創業再生行動計畫」,議員楊華美接獲災區青年反映,原本期待最高50萬元的補助能協助災後重建,卻因門檻過高讓民眾感嘆「看得到、申請不到」。縣府目前只提供「37家申請、13家通過」數字,拿不出具體補助名單,引發外界質疑是否有特定資格才能獲准。

不分黨派的議員接連開砲,花蓮縣府主計處強調,所有二備金的動支皆符合《預算法》第70條之規定,主計單位在審查時都會嚴加提醒。針對議會要求避免年年以相同理由動用二備金、應回歸正常預算的建議,縣府表示今年已調整作法,消弭外界對於救災經費遭到挪用的疑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