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舞蹈老師KIMIKO(林睿君)以專業舞蹈實力與姣好身材深受粉絲喜愛。總是給人陽光、正能量形象的她,近日卻在社群平台上發文,自爆遭到一名匿名黑粉長達17年的惡意騷擾與死亡威脅。該名狂粉不僅瘋狂寄信謾罵、將她的照片塗鴉毀損,甚至還有著「為什麼沒能力讓他變成蔡依林」的荒謬指控。面對長年的暗黑折磨,KIMIKO選擇勇敢發聲和反擊:「他躲在暗處,我站在光裡,這本身就已經說明了一切。」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KIMIKO(如圖)公開她被人騷擾長達17年,對方對她有莫名恨意,但她並不知道是誰。(圖/翻攝自KIMIKO臉書)
▲KIMIKO(如圖)公開她被人騷擾長達17年,對方對她有莫名恨意,但她並不知道是誰。(圖/翻攝自KIMIKO臉書)
長達17年的暗黑折磨 無孔不入的死亡威脅

KIMIKO在臉書上表示,這是一件她極少開口的事。從某一年開始,這名匿名人士便不斷寄信給她,且範圍涵蓋了舞蹈教室櫃台、經紀公司櫃台,幾乎是收得到信的每一個角落都不放過。

長達17年的時間裡,每一封信的開頭充滿了極具攻擊性的字眼,包括「你為什麼不去死?」、「滾,你不值得活在這個世界上」。對方甚至會把KIMIKO的照片印出來,在她的臉上畫滿塗鴉並寫下不堪入耳的文字,變成威脅信寄出。除了文字謾罵,該名狂粉還會巨細靡遺地記錄她的日常生活、上傳的照片與去過的地方,時時刻刻在暗處監視著她。

荒謬指控與地域歧視 狂粉問為何沒把他變蔡依林

KIMIKO表示,信件中有很多不理性的嫉妒與荒謬指控,例如,對方會在信中質問她:「為什麼沒有能力讓他變成蔡依林?」甚至忌妒她的感情生活,質問「為什麼長得比他醜,卻有人愛,可以結婚」。

KIMIKO說,對方還會貶低她,在信中寫下:「滾回屏東。屏東人沒有資格在台北生存。」試圖以各種貶低的話語,把自己人生中所有的恨意全發洩在KIMIKO身上。

警方疲於奔命 KIMIKO轉念反擊

面對長期的騷擾,KIMIKO表示能做的只有報警。雖然警方已經介入並加強巡邏,但對方非常狡猾,時時刻刻更換手法,利用匿名機制保護自己,讓警方疲於奔命,也讓KIMIKO只能承受這一切。

KIMIKO 坦言,她曾花了很長的時間試圖搞清楚自己到底做錯了什麼,但後來她終於明白,對方要的從來不是答案,只是一個發洩憤怒與恨意的鎖定對象。想通這點後,她在臉書宣告:「我是來自屏東的女生,我在台北生活。努力創造自己的事業與人生。我結婚了。我活得好好的!」

KIMIKO也以自身的慘痛經歷鼓勵有類似遭遇的受害者:「沒有任何人有資格決定另一個人值不值得存在。你不需要替他的人生負責。你只需要繼續,好好地,活著。」



KIMIKO臉書全文:
 

有人用 17 年的時間,試圖說服我不值得存在這個世界

我想跟大家說一件我很少開口的事。

從某一年開始,有一個人一直用匿名的方式開始寄信給我。

不是一封。是長達 17 年,寄到每一個他找得到的地方。

教室的櫃台、經紀公司的櫃台。我收得到信的每一個角落。

每一封信的開頭,都是同一句話

你為什麼不去死?

滾,你不值得活在這個世界上

信里繼續寫:

問我為什麼沒有能力讓他變成蔡依林?

問我為什麼長得比他醜,卻有人愛,可以結婚

把我的照片印出來,在我臉上塗滿塗鴉和不堪入耳的文字,然後寄給我。

寄威脅信。

然後每一封信的結尾,都是

滾回屏東。屏東人沒有資格在台北生存。

這個人,把他人生里所有的恨意,全部放在我一個人身上。

他時時刻刻關注我的每一件事。

我 Po 的照片、我每天的生活、我去過的地方

他都巨細靡遺地記錄著,然後化成一封又一封的信,寄給我。

我們能做的,只有報警。

警方介入了。加強巡邏了

但他很狡猾

時時刻刻更換手法

讓警方疲於奔命

他用匿名保護自己,

卻讓我用真實的臉、真實的人生去承受這一切。

我曾花了很長的時間,試圖搞清楚自己到底做錯了什麼。

後來我才明白

他要的從來就不是答案

那是一個人把自己所有的憤怒與恨意

找了一個他「鎖定」的對象,

用 17 年的時間,慢慢折磨

他躲在暗處。我站在光裡。

這本身,就已經說明瞭一切。

我是來自屏東的女生

我在台北生活。努力創造自己的事業與人生。

我結婚了。

我活得好好的

他說我不值得活在這個世界上。

但我還在這裡

因為,沒有任何人有資格決定另一個人值不值得存在。

如果你也曾經被人這樣對待過

我想用自己的真實經歷讓你知道:

你不需要替他的人生負責。

你只需要繼續,好好地,活著🤍






※【NOWNEWS 今日新聞】提醒:如果您或家人、朋友遭受家庭暴力、性侵害或性騷擾的困擾,或是您知道有兒童、少年、老人或身心障礙者受到身心虐待、疏忽或其他嚴重傷害其身心發展的行為,請主動撥113,透過專業社工員處理,救援受虐者脫離危機。
※ 拒絕暴力請撥打:113、110
 

※【NOWNEWS 今日新聞】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