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明(23)日邀相關部會就「馬鈴薯輸入之邊境管制、檢疫、查驗等機制如何保障國人食品安全,及後市場抽驗預算執行情形」專題報告。財政部在最新書面報告中表示,海關會先查核申報是否相符,並在收到農業部防檢署檢疫及衛福部食藥署查驗合格通知後,才會辦理徵稅放行作業。貨物若經防檢署檢疫不合格,或經食藥署查驗不合格,進口人應依該等機關通知辦理退運或銷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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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貨品進口通關流程部分,財政部說明,進口人輸入生鮮或冷藏馬鈴薯,除應填具進口報單向海關報關,亦應向農業部防檢署申請辦理植物檢疫,同時向衛福部食藥署申請輸入食品查驗。

海關查核進口貨物與報單申報的貨名、重量及產製國別等是否相符,並於收到防檢署檢疫及食藥署查驗合格通知資訊後,才會辦理徵稅放行作業;貨物若經防檢署檢疫不合格,或經食藥署查驗不合格,進口人應依該等機關通知辦理退運或銷毀。

財政部說,海關提供通關資料以利主管機關境內管理海關於貨品放行的翌日,均將進口資料傳送防檢署及食藥署,供其執行境內後市場管理。

財政部並強調,關務署將持續配合農業部防檢署及衛福部食藥署,依法辦理進口通關業務,強化邊境貨品管理,並提供相關報關資料供貨品主管機關作為國內市場管理參據,以維護國人健康安全。

顏真真編輯記者

從平面媒體、雜誌主編再到網路媒體,擁有超過20年財稅金融採訪資歷,不僅見證過國內卡債風暴、本土金融危機、全球金融海嘯,還有台灣金融發展過程,從多次金融改革到金融整併,甚至台灣史上首次金控整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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