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一家醫美診所女員工向市議員林祈烽陳情,指遭診所要求和另名員工半裸互拍,以練習拍攝隆胸手術照,還要上傳到診所大廳的公用電腦,供男主管檢視,受害者至少12人,根本是性騷、職場霸凌!事後部分員工提告,女員工被辭退、檢方採信「員工教育訓練」的說法不起訴。市長盧秀燕承諾,會請相關局處研議規範,比如須簽切結書才可拍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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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議會今(14)日進行總質詢,民進黨議員林祈烽指出,北屯區有一家醫美診所女員工向他陳情,參加診所教育訓練時,被要求兩人一組只穿一件內褲進入拍照室,互拍對方胸部各種角度,理由是「練習拍攝隆胸手術照片」。

女員工控訴,診所規定練習拍攝的相關影像,要上傳到大廳電腦給主管確認,但大廳監視器看得到電腦螢幕,且診所有男性員工,執行長也是男性,她當下表示不願拍攝時,執行長還皺眉表示「不能理解有什麼問題」。

林祈烽說,第一波半裸拍攝令員工感到不適,第二波才改胸貼,女員工事後越想越不對,由3位同事陪同報警,診所竟直接將她辭退,還要求簽下自願離職書,強調只用服從性高的人。該案移送台中地檢署後,檢察官採信診所說詞不起訴,女員工在網路揭露此事,發現開業一年多的診所,至少12名女性受害。

林祈烽認為這不會是單一個案,愛爾麗診所偷拍事件後,市府推動「反針孔專案稽查」,保障消費者權益之餘,也該保護被職場霸凌的醫美診所員工。勞工局長林淑媛表示,市府已主動發函給該醫美診所,調查是否違反《就業服務法》中的隱私權益,若確實違反法令,市府將裁處6萬元到30萬元罰鍰。

盧秀燕答詢時,認為醫美診所作法非常離譜,市府尊重檢方的不起訴處分,但人民的就業隱私權應該獲得保護,行政法的部分還是要查。她將要求衛生局行文各醫美診所,除非有特殊狀況,不得要求員工寬衣解帶。此外,醫美偷拍風波之後,衛福部正進行制定指引,屆時包括裸露的程度、照片如何使用與保存,會有一套準則可以依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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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幸如編輯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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