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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國勇今天在立法院受訪時表示,警方在後半段辦案階段非常迅速,因此內政部次長宗彥頒發破案獎金,對於辛苦的警察,該獎勵還是要獎勵,但這與未開報案三聯單無關,「前面報案部分確實有瑕疵」,該立案就是要立案,不要用備案方式,所以該懲處就懲處、調職就調職。
徐國勇說,案發地點路燈比較暗,員警需將附近監視器一一比對,要看是哪輛車、還要辨識車牌,所以員警非常辛苦,陳次長給予員警獎勵,陳宗彥作法並無不當。
至於未開三聯單一事,徐國勇坦言,這確實是缺失,也要改進,他昨天也指示警政署,對相關報案程序,要求警察單位確認,不能用備案代替報案,不能用備案省略開立三聯單,警政署隨後也召開警政會議,向全國警政單位做指示。
新聞來源為Newtalk 新頭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