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發生的流浪貓「大橘子」遭虐殺事件,台大化工系澳門籍的陳姓僑生引起愛貓人士的憤怒,被依違反動物保護法處理,而台大18日召開獎懲委員會,決議將陳姓僑生記「2大過2小過」,嚴重程度僅次於退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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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姓僑生虐貓事件引起撻伐,被警方依《動保法》函送法辦,檢方日前以被告身分約談陳姓僑生到案說明,訊問後已請回,台大事後在臉書發表聲明,除表達遺憾且允諾加強學生保護動物的觀念,亦強調陳姓男大生也受到驚嚇,校方已啟動心理輔導機制,安撫其情緒。

18日台大召開獎懲委員會,決定對陳姓僑生記「2大過2小過」,嚴重程度僅次於退學且沒有銷過空間;上次台大對學生祭出同樣懲處,是在2010年「中指蕭」擋救護車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