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密/網路租人平台 大二女生2500元一天

揭秘網路租人平台。
揭秘網路租人平台。

大陸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房子買不起可以租房,汽車買不起可以租車,但是女朋友找不到的話……沒錯,可以租人。有一款社交軟體,用戶可以透過這樣的平台將自己出租出去或租一個人,租約的內容擴展到『吃飯、喝咖啡、打遊戲、健身、減壓陪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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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輕人的『租』心理

根據參考消息網報導,隱蔽而又略顯神秘的『租人世界』,正在都市生活中一步步拓展邊界。

與過去租個男(女)友回家應付雙親不同的是,當下的『租人』行為,更像是一次付費的交友過程,或者說是『有償社交』。面對圈子狹窄、戀愛不易,一些年輕人透過這種方式,給生活增加一點新意和刺激。你可以在網上租個人跟你旅遊、出席各種聚會、陪跑、爬山、打球……業務範圍之廣讓人大開眼界。

『租人』的出現,是城市部分年輕人社交圈子狹隘化的一個表現,囿於生活的快節奏,看似活力四射的城市,其實並無多少社交平台,從業者下班後往往找不到合適途徑結識新朋友。在這種背景下,『租人』應運而生,可以說是時代發展的產物。

揭密網路租人平台:大二女生500元一天

然而,『租人』畢竟只是基於一種速食式需求,其潛在的風險不可小視。其一,城市青年為何連找個朋友也要依靠網路,而不是選擇生活中的管道?這側面反映出現實社交圈的狹小,而過分沉迷網上交友的結果,又會使現實社交圈愈加縮小,看似收獲了一堆網路朋友,但由於金錢關係,不過是逢場作戲,實際價值不大。

其二,現實中的朋友圈知根知底,多少靠譜一些,而這些花錢『租』來的朋友,對其人品一無所知,如果『租』來一個別有圖謀之人,誰來為安全兜底?

王雯姿是來自杭州的19歲大學生。她白天上課,但到了晚上,就會把自己『租給』陌生人——多為男性,租金每小時約15美元。她透過一種在社交網路與非法性服務之間『走鋼絲』的手機app與客戶們見面。

武漢一高校大二女生,兩個月前,在一家租人平台上以每天500元(以人民幣計算,以下同)的租金把自己租了出去,兩個月下來賺了數千元。女孩稱,『主要是陪吃飯、看電影、打遊戲,只要不突破底線,都可以。』



『租人』作為社交軟體的分化,最早的雛形可能是2011年淘寶網站上有人租賃一個男友或女友在過年時期以應付家庭長輩的檢查。2015年下半年開始,一些創業者透過微信公眾號或開發App租人平台,用戶可以透過這樣的平台將自己出租出去或租一個人,租約的內容擴展到『吃飯、喝咖啡、打遊戲、健身、減壓陪聊』等。

那麼租人行業如此火爆誰之過呢?第一,是利益。陪吃陪喝陪玩還可以賺錢!雖然有人說,我有錢還沒地方花,還花錢請人家陪我吃喝!但現實的社會是,大多人工作兩點一線,和陌生人接觸的機會比較少。花錢的目的並不一定是請人家吃喝,只想認識朋友。那麼出租自己的人呢,又能賺錢,又能打發無聊的時間。剛說到過,對90後,00後這些實在太普及了。

而且用租我這些APP的人是捨得花錢的!誘惑力在那裡!誰能忍心不動!俗話說,沒有談不攏的買賣,只有價格合不合適!第二,社會的發展,在大陸80後是屬於最後一代吃苦的時代,他們能珍惜生活的點點滴滴。大多的人都是依靠自己的勞動白手起家。然而到了90後,00後。遍地是富二代,他們大多的人沒有吃過苦,家裡可以幫助他成長。自然也型成一種懶散的生活方式。

有錢的富二代,知道錢能解決事情。沒錢的孩子也根本沒有吃過70和80後那代的辛苦。他們總想一種能輕鬆又快速賺錢的辦法!因此,租人行業完全的填補了這個年代的空缺。

租人軟體成為性交易平台?

網上一些專業租『男友、女友』的網站就被指暗藏大量賣淫資訊,屢禁不止,如今又搭上時代特徵出現在手機中。

記者在『閃電租人』和『來租我吧』微信公眾號兩個出租平台接觸的10位女性出租者中,有4位願意高價格提供性交易的服務,要價在每天2000-3000元不等,還有一位竟然是賣淫仲介,介紹成功後要收取一定的仲介費。

在大陸,手機應用軟體正在賺取大量流量與資金。爭奪用戶——特別是年輕人的競爭也變得越來越激烈。毫不奇怪,一些人將不惜一切代價來取得成功。這其中就包括有可能帶來賣淫甚至強奸危險的手機應用軟體。大陸政府已經發起了曠日持久的行動打擊網路色情。但像『快來租我』之類的移動平台的興起表明,到目前為止這方面的成效仍然很有限。



網路租人平台

『租人』活動不一定像聽起來那麼無害,一些平台常常用暗號來為自己的服務打廣告,其隱含性服務的可能性。譬如說,一個名叫『出租女孩』的平台把自己的服務描述成『約會神器』,說用戶可以『租一個人來陪你玩遊戲、吃飯、唱卡拉OK,甚至是談一場戀愛』。

今年4月,『快來租我』發起了一項名為『叫床』的新服務。這個詞的含義是早晨叫醒某人——但它也意味著性行為中發出的呻吟聲。廣告是一個衣著暴露的女性,宣傳詞大意為:『不管叫得多尷尬,你無法再賴床。』

許多男性客戶堅持說,他們使用這個租人平台是為了交友,沒有別的意思。馬先生是一位30歲的已婚男子,家住北京。他偶爾會使用『租人』平台,充當買方。他表示:『我主要在外出旅行的時候使用此類型平台。我能找到一些本地人來告訴我哪裡好玩。』他說自己只與女性用戶聯繫,但堅持說他的妻子知道這些情況。

能否乾乾淨淨地『租人』?

與許多約會網站一樣,這些平台的客戶大多為男性且通常為買家,所以給很多色情服務者提供了很多的受眾。

北京中國政法大學教授、大陸互聯網管理問題專家朱巍表示,像『租人』之類的手機應用軟體占據了一個合法的『灰色地帶』。互聯網法律問題專家趙占領律師表示,在網上出租服務是合法的,但『你不能出租自己的身體,作為交易對象』。他指出:『如果你租一個男朋友、女朋友、妓女或者情婦,這不是一個有效的合約。這是非法的。』問題的關鍵是如何判定在網路平台上發生的非法活動的責任。

朱巍表示:『我們國家沒有具體澄清網路平台的責任。國家的規定說,一旦發生問題,並且發現網路平台有意讓這種情況發生,那麼(網路平台)就有責任。但什麼樣的情況算是「有意」呢?』

知名維權律師嚴義明表示,從法律角度說,這樣的平台涉嫌容留他人賣淫罪中為他人賣淫提供場所的行為。但這樣的平台又如同微信之類的協力廠商平台,查處的難度和力度往往打折扣。

從另一個角度說,個人不希望看到的是事後監管,極端情況是透過一些惡劣的刑事案件來推動立法,相關部門和平台應該提前做好工作。



正因為租人平台遊走在法律的灰色地帶,平台也極有可能成為犯罪的溫床。目前租人平台的用戶以年輕人為主,其中學生又占了相當一部分。一位黃浦區的女學生告訴記者,她在接單時會考慮對方要求陪同的項目,如果是吃飯唱歌看電影可以接受,而且她會儘量選擇人流較大的公共場合,她認為安全性可以得到保證。

當然,租人不犯法,出租自己也不犯法。但是初衷是很美好的產物為何卻被利益所驅動,這一點值得我們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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