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一新制!本國雇主於第1次聘僱外國人從事家庭看護工作或家庭幫傭前,應參加聘前講習,並於申請許可時檢附已參加講習的證明文件。勞動部已規劃自105年7月1日起實施聘前講習,並採「網路講習」、「臨櫃講習」及「團體講習」等3種方式辦理,講習時數為1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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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聘僱的定義,是指雇主過去未曾取得勞動部核發的聘僱或接續許可(不論聘僱許可期間長短),於7月1日起引進或接續聘僱外勞者,即屬應參加講習的適用對象。

聘前講習採「網路講習」、「臨櫃講習」及「團體講習」等3種方式辦理,聘前講習時數為1小時。

雇主可使用自然人憑證透過網際網路至勞動部所建置之雇主聘前講習資訊網站進行「網路講習」或可就近至當地就業服務中心參與「臨櫃講習」,若雇主同時參加講習人數達10人以上者,亦可以向各地方政府預約至其指定場所參加「團 體講習」。

完成聘前講習者,參訓資料將登錄於勞動部的雇主聘前講習資訊網站,做為雇主辦理聘僱或接續聘僱許可時的申請文件。

在講習對象部分,明定除雇主本人外,對於雇主因故無法參加講習時,可由與被看護者或被照顧者間具有相關親屬關係,且共同居住或代表雇主對外籍勞工管理監督的親屬參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