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司法部近日拍賣前總統陳水扁家族,以不法賄款在美國紐約和維吉尼亞州的2處房產;特偵組也指出,美國司法部刑事組資產沒收及洗錢科檢察官在2010年7月,對陳水扁等人提起民事沒收程序。對此,陳水扁之子陳致中反批,說法完全錯誤,並質疑特偵組以實質影響力「入人於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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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司法部近日拍賣前總統陳水扁家族,以不法賄款在美國紐約和維吉尼亞州的2處房產,扣除工作費用後,將歸還台灣150萬美元,約新台幣4870萬元。這2處房產是陳水扁2004年競選期間,元大證券向第一夫人吳淑珍行賄2億元新台幣後,由扁家的空殼公司Avallo Limited所購得。

特偵組指出,美國司法部刑事組資產沒收及洗錢科檢察官在2010年7月,對陳水扁等人名下的空頭公司Avallo Limited所購得的2處不動產,以貪汙賄款不法所得為由,提起民事沒收程序。

對於特偵組指控,陳致中特別在臉書發文澄清指出,美國司法部當年是「被動接收」特偵組的起訴書,並無啟動任何調查程序,且該房產並非遭沒收,而是「和解協議(settlement)」。

陳致中說明,當時是基於訴訟經濟考量與美司法部達成和解,前提是不針對購屋資金適法性作認定,因此特偵組指房產是以貪汙所得購置,是完全錯誤的講法,更遑論如是所謂犯罪所得,豈有雙方和解並協商分配比率的問題。

陳致中還表示,特偵組所指控元大行賄要求陳水扁不要反對元大併購復華金一事,根本是「子虛烏有、以實質影響力入人於罪」,他強調,事實上「復華金是國民黨黨產,陳總統公開主張討回國民黨不當取得財產,自始至終都反對併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