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一名34歲蘇姓男子,14歲時犯下姦殺16歲女高中生案,震驚社會!蘇男逃亡4年後遭逮,判刑11年確定;然而去年8月間出獄後,他又在新北市瑞芳地區,連續犯下多達15起竊盜案遭逮;基隆地方法院審理終結,判其有期徒刑共7年8月。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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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間,年僅14歲的蘇男因缺錢心生歹念,潛入友人家中行竊,當時他發現友人的16歲姊姊獨自在家,竟持刀將她姦殺,事後甚至還將殘留床上的毛髮吞下肚,企圖滅證。案發後,蘇男逃逸無蹤長達4年,最後因犯下竊盜案遭逮,並被判11年徒刑確定。

去年8月間,蘇男終於出獄,但他卻仍惡性不改,涉嫌在去年10月至12月間,連續於瑞芳地區狂偷15處店家、民宅,最後遭到逮捕。案經法官審理,總共15件竊案中,有12件已觸犯加重竊罪,應執行6年10月徒刑;另外3件竊盜案,則屬一般竊盜罪,判處10月有期徒刑,得以易科罰金3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