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有民眾號召超跑車隊飆速環島,以車速超過 300 公里行駛國道並頻繁高速超車,嚴重影響國道行車安全,高速公路局表示,嚴重違規超速除罰鍰 24,000 元,並吊扣汽車牌照 3 個月外,若因而肇事者將吊銷駕照。
高公局指出,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43 條,超速 60 公里以上者,將依級距處以罰鍰,最高可處新臺幣 24,000 元,當場禁止其駕駛,並吊扣汽車牌照 3 個月;若 2 輛以上汽車在道路上競駛、競技者,處 30,000 至 90,000 元罰鍰,並當場禁止其行駛及吊銷其駕駛執照。
高公局提醒,高速公路沿線均設有測速照相儀器,同時具備夜間紅外線偵測功能,讓超速違規無所遁形,駕駛行駛國道請依限速行駛及保持安全車距,以免違規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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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公局提醒,高速公路沿線均設有測速照相儀器,同時具備夜間紅外線偵測功能,讓超速違規無所遁形,駕駛行駛國道請依限速行駛及保持安全車距,以免違規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