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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賴怡伶也對政大提出三點訴求,包括立即廢除外語畢業門檻、回歸教育本質,提供外語教育內容,幫學生提升外語能力以及不得違反《大學法》間接向學生收取費用,且應公開「多益校園考」的相關契約文件,證明沒有收取回饋金。
此外,今日也有政大、清大、台大、師大等學生及大學法改革陣線成員到場聲援,並發表聯合聲明,主張廢除英語畢業門檻,尊重大學學術專業,保障學生受教權與財產權。
全案源於政大學生賴怡伶雖在多益測驗中獲得855分的成績,高於校方要求的畢業門檻600分,但他認為此規定不合理,拒絕向校方登錄成績,政大校方遂以不合乎畢業標準為由,拒絕頒給他畢業證書。事後賴女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控訴政大設置外語畢業門檻,不合乎比例原則,且校方放棄自我檢測的權責,把英語檢定外包給校外機構,違背「大學自治」精神。
但北高行認為,政大關於外語畢業門檻的相關辦法中提到,畢業生若未通過校外機構檢定的標準,在修習校內開設的外語進修課程2小時後,成績及格者仍視同通過外語能力畢業標準,而大學對於課程設計及畢業條件享有自治權,認為該辦法仍在大學自治的合理範圍內,但賴女未依校方規定登錄外語能力畢業標準的成績,不符畢業條件,校方不發給畢業證書並無不當,本月7日判決賴女敗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