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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司法史上首見法官下令逮捕檢察官的「性剝削防制條例」案吳姓被告,仍由彰化地院法官二度更裁交保。(圖/記者陳雅芳攝,2018.02.22)
檢方指出,檢警成立專案小組,在被告電腦查出5、60張少女裸照,被害少女達30多人,包括高中女生和未成年國中、小女學生。
檢方指出,本案偵辦檢察官第一次聲押被告獲准,調查後依違反兒童或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恐嚇、妨害秘密罪等罪名起訴移審時,檢方聲請續押,但遭法官裁定釋放,檢警再查出多名少女被害,雖然檢方二度聲押獲准,但追加起訴移給法官併案審理也聲請延押被告,但還是被法官當庭釋放。
偵辦檢察官莊珂惠三度指揮警方追查被害少女,過年前的2月2日3度聲押被告,法官陳彥志訊後諭令3萬元交保,檢察官莊珂惠質疑法官「腦袋不清楚?」而引起法官動怒,乃指揮法警逮捕莊檢察官而引發司法界震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