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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0日,檢察官親自帶隊指揮法務部調查局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台南市調查處、檢察事務官、台南市警局刑警大隊、第一分局、第五分局、歸仁分局持法院核發之搜索票,前往鄭姓醫師經營的中醫診所等2處搜索,扣得相關病歷、治療紀錄、申報健保醫療費用等資料,並傳喚鄭、邱姓醫師、護理人員、推拿師、病患等證人26人。
檢察官訊問後,認鄭、邱兩位醫師,自100年5月迄今,涉嫌詐領健保醫療費用初估總額達2千餘萬元,並已查扣鄭的金融帳戶1千餘萬元犯罪所得,涉犯刑法第216條、第215條行使偽造文書及第339條第1項詐欺等犯罪嫌疑重大,惟無羈押必要,鄭以100萬元交保,邱以15萬元交保,檢察官就扣案資料將深入分析,追查有無其他共犯及實際詐欺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