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九合一大選綁 10 案公投,導致投票日當天選務大亂,許多地區出現「邊開票邊投票」的奇景。面對質疑聲浪,中選會主委陳英鈐 11 月 25 日宣布請辭以示負責獲准,但如今卻遭爆料中選會發布的公告中署名竟是「主任委員陳英鈐休假」,遭質疑是「假請辭真休假」,而中選會、行政院則對外澄清,表示陳英鈐的離職日為 12 月 3 日。對此,國民黨發言人洪孟楷再發文舉出 3 關鍵點砲轟「政院護航陳英鈐,這不只無恥,更把全國人民當笨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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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孟楷據中選會以及行政院的說法表示,「陳英鈐於 11 月 26 日正式以書面向行政院提出於 107 年 12 月 3 日辭職」,由此可知這是陳英鈐主動提出要求 12 月 3 日離職,代表他「根本故意要拖到 12 月 1 日後才離職」,自己的年終自己賺,這不是無恥什麼才是無恥?

洪孟楷再提第二點,中選會稱陳英鈐的請辭均照一般程序走,而所謂的一般程序,指的是公文流程,他不禁質疑「過去哪一位文官請辭下台時還能邊休假、邊等流程走?」若不是陳英鈐主動提出休假,難道中選會的一般程序是「強制離職人員休假嗎」?這種一般程序,「到底是公務人員的程序,還是特定綠營大官的程序?」

第三點,行政院稱陳英鈐是為交接公務而非年終獎金,「如果真是為了交接公務,那為何要休假?」再者陳英鈐並非高升或另有它職,而是因為選務失敗被罵翻後負責請辭,「請辭還能把特休休完,這要多麽厚臉皮才做得出來?」離職前提不出 1124 投票混亂的檢討報告,卻能多休幾天假來拖過 12 月 1 日,說不是為了年終獎金,誰相信?

洪孟楷指出,依照公務人員年終獎金發放規定,所謂「發給基準」若是政務官,則包含主管職務加給等合計數額;而若是非主管人員,則僅有專業加給的合計數額。換言之,中選會主委薪資絕對比大學教授來得多,陳英鈐即便回歸學校也能拿到年終,但用主委身份拖過 12 月 1 日,是否就能以「主委薪水」來領取 1.5 個月,而非「教授薪水」的 1.5 個月,這點說沒有差別?難服眾人之口。

洪孟楷更怒批,陳英鈐是因選務辦得天怒人怨而負責下台,還有臉要領納稅人的 30 萬元年終?而行政院部非但不斥責這樣無恥的行為,反而護航說是因流程所以 12 月 3 日才生效,讓他直呼「這不只無恥,更把全國人民當笨蛋」。

▲洪孟楷臉書全文。(圖/翻攝自洪孟楷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