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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交所今日召開董事會,針對財務不佳上市公司新增強制下市條件,只要符合會計師出具經營有重大不確性的查核報告、淨值低於 3 元,將先給予三年改善期,但改善期滿如仍未改善則會強制停止買賣,停止買賣後六個月後,如果還是無法恢復交易,就會遭強制下市。
據證交所資料顯示,目前符合會計師出具查核報告或是淨值已低於 3 元的上市公司共有 13 家公司。
證交所副總暨發言人陳麗卿表示,考量此次細則修改,對上市公司與投資人影響甚鉅,因此相關細則修正送交主管機關核備後,將在公告一年後實施,換言之,相關規定預計在 2020 年生效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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