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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表示,民眾如想申請ESTA,可以先到外交部網站「美國免簽專區」查詢,內有申請流程及示範影片等資訊,領務局網站亦有相關資料,或可透過AIT網站連結至ESTA正確網址。有些第三方網站亦提供ESTA資訊並代旅客申請ESTA,但這些網站並未獲美國政府認可,亦非美國政府的附屬機構,如果網址不包含「gov.」,或收取費用超過14美元,即非ESTA的官方網站。
上月26日,AIT發言人孟雨荷(Amanda Mansour)也曾出面澄清,美國政府並沒有跟任何民間業者合作,提供台灣民眾申請ESTA,如果台灣民眾申請ESTA的費用超過14美元,那就不是ESTA的官方網站。
根據美國「免簽證計畫」,在台灣設籍之中華民國國民,凡持新版晶片護照赴美從事90日以下之商務或觀光旅行,並事先上網申請「旅行授權電子系統(Electronic System for Travel Authorization, ESTA)」取得授權許可,處理費4美元,授權費10美元,合計14美元,且無其他特殊限制而無法適用者,即可免除預先申請美國B1/B2簽證而直接赴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