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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永明質疑,根據美國公路安全保險協會(IIHS)資料顯示,配備自動緊急煞車系統功能,可降低約56%追撞致傷事故率,聯合國也已經將AEB列為所有大型車的標準安全配備,須在2018年底前裝設,但是我國規定所有大型車輛完成裝設AEB的期限是2023年。
因此,時代力量將提案,提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增列第19之1條文,把AEB列為標配,沒安裝將處汽車所有人新台幣1萬2000元以上2萬4000元以下罰鍰,若AEB無法正常運作、沒在上路前改善者,也會處以9000元以上1萬8000元以下罰鍰。也將要求所有大、小型車統一在2021年起,完成裝設全速域AEB自動緊急煞車系統。
與會的交通部路政司專門委員李昭賢表示,國內相關規範目前只針對大車,考量到國內環境,會跟隨歐盟相關法規,歐盟現行針對大車有強制性規定,小車部分也有了具體方向,當國際上相關法規成熟時,主管機關就會儘速導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