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低追撞事故 時力立委提案AEB列車輛標準配備

▲為了降低車輛追撞機率,時代力量將提案修法,將「自動緊急煞車」( AEB)列為車輛標配。(圖/記者呂炯昌攝, 2019.5.3)
▲為了降低車輛追撞機率,時代力量將提案修法,將「自動緊急煞車」( AEB)列為車輛標配。(圖/記者呂炯昌攝, 2019.5.3)

記者呂炯昌 / 台北報導

繼歐盟之後,我國制定了適用於大車的「自動緊急煞車」(Autonomous Emergency Braking System, AEB)系統法規,預計2019年開始執行。時代力量立委徐永明今(3)日召開記者會,為了降低車輛追撞機率,將提案修法列為車輛標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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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永明表示,車輛追撞前車與行人事故層出不窮,根據警政署統計,近5年小型車因未保持安全行車距離,及未注意前車狀況肇事件數合計為8萬5868件,造成806人死亡、超過10萬人受傷;大型車部分,則發生2123件事故,造成90人死亡、2740人受傷。

徐永明質疑,根據美國公路安全保險協會(IIHS)資料顯示,配備自動緊急煞車系統功能,可降低約56%追撞致傷事故率,聯合國也已經將AEB列為所有大型車的標準安全配備,須在2018年底前裝設,但是我國規定所有大型車輛完成裝設AEB的期限是2023年。

因此,時代力量將提案,提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增列第19之1條文,把AEB列為標配,沒安裝將處汽車所有人新台幣1萬2000元以上2萬4000元以下罰鍰,若AEB無法正常運作、沒在上路前改善者,也會處以9000元以上1萬8000元以下罰鍰。也將要求所有大、小型車統一在2021年起,完成裝設全速域AEB自動緊急煞車系統。

與會的交通部路政司專門委員李昭賢表示,國內相關規範目前只針對大車,考量到國內環境,會跟隨歐盟相關法規,歐盟現行針對大車有強制性規定,小車部分也有了具體方向,當國際上相關法規成熟時,主管機關就會儘速導入。

▲為了降低車輛追撞機率,時代力量將提案修法,將「自動緊急煞車」( AEB)列為車輛標配。(圖/記者呂炯昌攝, 2019.5.3) ▲為了降低車輛追撞機率,時代力量將提案修法,將「自動緊急煞車」( AEB)列為車輛標配。(圖/記者呂炯昌攝, 2019.5.3)

▲為了降低車輛追撞機率,時代力量將提案修法,將「自動緊急煞車」( AEB)列為車輛標配。(圖/記者呂炯昌攝, 2019.5.3) ▲為了降低車輛追撞機率,時代力量將提案修法,將「自動緊急煞車」( AEB)列為車輛標配。(圖/記者呂炯昌攝, 201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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