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郭芷瑄屏東縣14日電)屏東社福機構員工投訴高雄市工會,指薪資被要求回捐機構,屏東縣政府今天表示,這種行為是違法,如果查證屬實,將對這個機構停止補助,並要求繳回補助款與解除委託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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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內有些社福機構因募款不足,要求社工回捐薪水,有些是社工自願將薪水回捐,但有屏東縣的社福機構員工向高雄市工會申訴被要求回捐薪水。

屏東縣政府表示,要求社工回捐薪水,認定是違法,如果查證屬實,將對這個機構停止補助,並要求繳回補助款,同時解除接受委託契約。

縣府表示,為落實社會工作人員職場安全及確保委辦單位社工人員勞動權益,縣府自今年起於委託契約書納入勞工權益保障,社工除享有勞工權益外,也規定薪水不能回捐。(編輯:翁翠萍)1080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