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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師心想,身為機長的我,不可能讓副駕駛去做這不屬於他的事情,可是,空服員都不敢做,於是「我出了駕駛艙,進了廁所,親自幫客人扶龍,並幫她穿好褲子,請空服員帶他回座位」,他說,這趟飛行,他和空服員都沒寫報告,「我們都認為我們是做了該做的事,並將這件事情當作是一個溫暖的回憶,當然,公司並不知道有這段插曲。」
但貼文出後不免有人質疑「機長離開駕駛艙」是否有飛安疑慮?對此,長榮航空回應,依照航空器作業管理規則第 154 條,機長除了負責航空器操作,也負責機上全體人員之安全,並得為一切緊急處理,同時也要確保程序檢查表之每一細節皆予履行,且航空器在飛航中,機長為負責人,並得為一切緊急處置。
長榮航空說,所以在客艙組員向機長回報後,機長依權責所採取之行動,乃符合航空器作業管理規則第 155 條中,因工作需要可暫時離席之規定,同時,長榮航空任何一位副駕駛,均依法規完成考核,具單獨操作飛機之能力,並無飛安疑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