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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文中並刻意拉抬競爭對手地方服務績效,卻忽略賴委員於國會的專業問政的努力,他任職第九屆立法委員期間在第一、二、三、四、 五、六會期連續獲公督盟評鑑為優秀立委,更是不爭的事實,文中卻概以「媽寶」 稱呼,實為毀謗之言,甚為遺憾。
承展智權暨商務法律事務所強調,慶富案經檢調偵查、監察院調查後,均有起訴書新聞稿與正式調查報告等公開資訊可查,根本與賴委員毫無關聯,撰文者顯然未經查證,為捍衛賴瑞隆名譽,並敬告對手在往後立委選舉時,不要故技重施引用錯誤資訊,如有相關文宣產出,將以選罷法意圖使人不當選訴訟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