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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從蘇治芬與其助理親自割斷張嘉郡的布條後,這次竟然再由一鄉之長做出反民主、箝制言論自由的行為,這不但已經讓這次的雲林海線立委選戰蒙羞,也證明蘇治芬說要「護民主」都是在騙。
羅裕欽律師說,破壞布條已經觸犯選罷法第98條第1項妨礙他人競選罪,以及刑法第354條毀損罪,而群組對話顯示,李明明也公然炫耀其犯罪行為,簡直目無法紀,類似恐怖組織在犯案後會宣示其犯行。
羅裕欽說,以目前掌握的事證而論,蘇治芬、李明明接續被查獲的犯行,可以認定這是有組織性的集團犯罪,今天下午會去虎尾警分局提出告訴。
蔡明水議員表示,李明明由民主選舉成為鄉長,元長鄉民給你機會,但李明明卻為了奉承蘇治芬,為民主做了最壞的示範,應該主動下台。李明明破壞布條後在以蘇治芬為名的群組回報,蘇治芬知不知情、是不是就是授意者,針對這點蘇治芬應該說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