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楚瑜選總統得票數未達5% 1500萬保證金沒收

▲親民黨宋楚瑜。(圖/ NOWnews 資料照)
▲親民黨宋楚瑜。(圖/ NOWnews 資料照)

記者呂炯昌/ 綜合報導

中央選舉委員會今(17)日舉行委員會議,會中審定通過並於同日公告第15任總統、副總統選舉當選人為蔡英文、賴清德。親民黨「瑜湘配」因為得票數未達5%,依照規定1500萬保證金將無法發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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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選會表示,第15任總統、副總統選舉結果,3組候選人得票數分別為:宋楚瑜、余湘:608,590票;韓國瑜、張善政:5,522,119票;蔡英文、賴清德:8,170,231票。蔡英文與賴清德為得票數最多之一組候選人,依法當選為第15任總統、副總統。

另依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規定,各組候選人選舉得票數達當選票數三分之一以上者,應補貼其競選費用,每票補貼新臺幣30元。但其最高額,不得超過候選人競選經費最高金額。此次選舉,韓國瑜、張善政及蔡英文、賴清德,分別可獲得補助金額為1億6,566萬3,570元及2億4,510萬6,930元,均未超過候選人競選經費最高金額新臺幣4億3,029萬7,000元。

中選會表示,上述2組候選人均為政黨推薦,依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41條第3項規定,候選人競選費用之補貼,應於當選人名單公告之次日起20日內,由中選會核算補貼金額,並通知推薦候選人之政黨,於3個月內掣據,向中選會領取。

中選會表示,依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31條規定,候選人得票數不足選舉人總數百分之五者,其保證金不予發還。第15任總統、副總統選舉,選舉人總數為1,931萬1,105人,選舉人總數百分之五為96萬5,556人。其中韓國瑜、張善政及蔡英文、賴清德2組候選人,得票數均超過選舉人總數百分之五,保證金均應予發還。

至於宋楚瑜、余湘該組候選人,因得票數不足選舉人總數百分之五,依規定不予發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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