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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陳旭華今天表示,花蓮縣警局3月間於網路巡邏發現徐姓、吳姓男子在臉書公開社團刊登口罩販賣貼文,自稱持有通過日本、美國檢驗的醫療級口罩,以每片新台幣13元至15元價格販售。
花蓮地檢署指揮花蓮縣警局偵辦,查扣384片口罩,檢方傳喚徐姓、吳姓男子到案說明,2人不願提供口罩來源,僅說是國外進口,兩週內販售出3240片。
陳旭華表示,非法販售的口罩、檢驗書經送驗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無法辨認來源及是否為醫療用等級,不適用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
陳旭華表示,醫用口罩屬醫療器材,製造或輸入需向衛福部申請查驗登記,未經核准製造或輸入的醫療器材不得販售,徐、吳姓男子的行為涉嫌違反藥事法,昨天依法起訴。(編輯:謝雅竹)1090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