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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李世聰另被控於105年至108年間,透過參與及主導龍巖基金會董事會議,以龍巖基金會運作需要款項為由,陸續出售龍巖基金會股票,再將出售股票的部分款項,以公益捐贈名義匯到福澤基金會帳戶,再自福澤基金會轉供劉萍及李世聰私用,每年度金額300萬。
檢調查出,李世聰涉嫌侵占相關款項後,用以支付劉萍信用卡費、貸款本息或購買精品,並以此款項繳交稅款、健保費及電話費,7年間涉嫌侵占2100萬元。
北檢今天指揮調查局台北市調處,兵分8路搜索龍巖公司等地,並擬約談李世聰、劉萍及相關證人。不過,由於李世聰身體不適,並未到案,檢調擬擇期再行約談。
調查局預計晚間將劉萍移送北檢複訊,全案朝違反證券交易法特別侵占罪及刑法詐欺、偽造文書、公益侵占等罪嫌偵辦。(編輯:李亨山)109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