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災保險法 雇主每人負擔50至153元

▲勞動部表示,新法上路後,雇主每月需負擔的保費,每名勞工約在50元到153元不等。(圖/高市勞工局提供)
▲勞動部表示,新法上路後,雇主每月需負擔的保費,每名勞工約在50元到153元不等。(圖/高市勞工局提供)

記者張志康/綜合報導

立法院今(23)日三讀通過《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新法中規定,投保薪資下限為基本工資、上限為72800元,由於強制納保勞工保費由雇主負擔,據估算,雇主每月職災保險保費為每名勞工50至15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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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表示,這是台灣職業災害保障制度歷史性的一刻,透過職業災害保障規範整合,有效落實災前預防、災害補償及災後重建的政策目標,讓勞工獲得最完整的保護。

勞動部指出,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以制定專法的形式,將勞工保險條例中的職業災害保險,及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相關規定整合,專法上路後,將儘速訂定後續24個子法。

勞動部預估,由於新法擴大加保對象,新增4人以下事業單位約33萬名受僱勞工納入保障體系,且家事移工也強制納保,預估新增23萬人,總計新增56萬人納入職保防護網。

在保險費率部分,按現行各行業別職災保險平均費率(最新平均費率為0.21%)計收保費,若是強制納保勞工,保費由雇主全額負擔,若透過職業工會加保,勞工負擔保費6成、政府負擔4成。

若以平均費率0.21%計算,雇主每月職災保險保費為每名勞工50元到153元不等,若勞工薪資高於45800 元的勞保天花板,雇主負擔將增加,以最高投保級距72800元計算,雇主負擔會從原本的每月96元增加至153元。

根據勞動部估算,目前職業災害保險費每年收入約80億元,預估法案通過後,一年保費可新增至約90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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