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麟洋」公股員工身分代言受阻 政院將開會找解套

▲「麟洋配」王齊麟(右)想代言金牌啤酒,台酒也有意進行「金牌配金牌」合作,但因「麟洋」兩人身分屬國營事業土銀員工,受限法規代言恐受阻。(圖/美聯社)
▲「麟洋配」王齊麟(右)想代言金牌啤酒,台酒也有意進行「金牌配金牌」合作,但因「麟洋」兩人身分屬國營事業土銀員工,受限法規代言恐受阻。(圖/美聯社)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吳佳蓉台北4日電)「麟洋配」王齊麟想代言金牌啤酒,台酒也有意進行「金牌配金牌」合作,但因「麟洋」兩人身分屬國營事業土銀員工,受限法規代言恐受阻,為此,財政部已洽銓敘部尋求解套,行政院將召集相關單位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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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洋、王齊麟在東京奧運羽球男雙勇奪金牌,優異表現及兩人互動默契,於國內掀起一陣「麟洋CP」炫風。王齊麟2日直播提到,看到金牌啤酒推出奧運運動風包裝,覺得很讚、超酷,若有機會希望希望可以代言。

台酒公司董事長丁彥哲得知後,昨天(3日)立即接受許願表示,正在評估中,等兩位選手回國將進一步接洽。不過,事後外界發現,「麟洋」隸屬土銀羽球隊,待遇比照土銀正式員工,而土銀屬國營事業,從事本職之外的代言兼差,將有所限制。

公務人員法第14條規定,公務員除法令所規定外,不得兼任他項公職或業務。其依法令兼職,也不得兼薪及兼領公費;由於國營事業員工也須遵守同條規定,使得「麟洋」無法像隸屬民營化公股行庫球員,如戴資穎一樣,可接受各方代言邀約。

財政部官員表示,按照現行法令,「麟洋」代言屬於本質外兼差,原則上禁止,即使依據相關法令合法兼職,代言費也得交給土銀;但當初給予銀行員身分,本意是為了提供選手保障,使其能無後顧之憂拚搏,因此影響代言也是不樂見的情形。

財政部已緊急向法規主管機關銓敘部諮詢,能否有適當解套方式,據了解,行政院今天下午會召集相關單位先做內部討論,研議如何才能讓國營事業選手保有接受代言權益,但又不與整體公務人員、國營事業人員規定相衝突。(編輯:潘羿菁)110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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